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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21- 03- 18 16: 1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重大事项决定 2019 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办法》,修订《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制度。探索创新决定权的行使,全年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 6 个。贯彻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依法作出《关于助推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决议》,及时把市委的决策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人事任免 2019 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公示、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环节,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9 人次,顺利实现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修订完善宪法宣誓制度,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宣誓 56 批1469 人次,切实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