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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发布日期: 2021- 03- 25 10: 5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地方志 字体:[ ]

淡水污染防治   2019年,温州市按照高水平打赢“五水共治”翻身仗要求,实施六大专项行动,水环境治理成效持续提升。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断面达到国考目标要求,省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87.5%。全市完成工业园区类3个、生活小区类100个、镇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42个。全面开展市区排水管网整治两年行动,完成104个整治项目。开展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改造提升攻坚,累计排查管网1929.2千米,建设改造污水管410千米。制订实施一河(湖)一策、年度治理计划6036个,其中市级、县级河长挂钩的河湖治理计划分别为32个和372个。创新建立温州市河长日常履职电子化评价体系,大幅提升河长履职能力,河长履职率保持在99%以上,协调解决问题69303个。出台《全面建立民间河长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广建立民间河长体系,全市共招募民间河长3968名,建立联络群192个和管理团队65个,开展履职能力培训20409人次,发现问题隐患河道1298条次,发现隐患问题点3710个。建成并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46座,合计设计处理能力177.5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总量57132.8万立方米。其中温州市区建有污水处理厂13座,合计设计处理能力96.7万立方米/日,日均污水处理量达到87.3万立方米/日,全年处理总量31880.6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97.24%。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6座,超额完成省市下达年度任务。定期开展水源地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完成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马路鱼市场的搬迁等水源地污染隐患整治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考核,编发珊溪—赵山渡库区入库支流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简报12期。强化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珊溪—赵山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持续推进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在珊溪水库主要入库支流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7座。开展飞云湖良好水体生态环境安全调查评估工作。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海洋污染防治   2019年,温州沿海6个县(市、区)进一步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12个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完成率100%,实现入海排污口数字化动态监管。全力推进东片污水处理厂镍超标整改工作,出台《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整改攻坚实施方案》,明确11项具体整改措施。从2019年3月中旬起,东片污水处理厂出水(氨氮、总氮)已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深化入海排口日常监管,持续开展监督性监测与巡查,确保入海排口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入海排口设置备案制度,组织开展入海排口设置备案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调研解难题、深化三服务”活动。做好沿海各县(市、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职能承接工作,指导平阳海源污水处理厂入海排污口设置、温州市洞头区青山岛供水管网建设工程海底水管、苍南海上风电项目、温州港核心港区深水进港航道、平阳县南麂进港航道及码头港池疏浚工程、洞头国家级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工程、南麂列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一期工程、南麂外海智能化养殖装备产业项目等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涉海生态环境影响防范和技术评价,提出相应的海洋环境保护监管对策措施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使工程实施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完成温州龙湾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审批和全市水生生物资源资料收集与补充调查工作,共建设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7家、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示范场27个。推行“船舶+废油回收点+废油回收公司+废油处置单位+监管部门”的五联单机制,完成船长大于等于35米的国内海洋渔船防油污设备267艘。强化温州岸线保护,组织实施《温州市海洋生态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启动六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禁止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完成海岸线整治修复20千米,保护近岸海域自然岸线,维护沿海生态系统健康和修复能力,逐步提高海域自净能力。

大气污染防治   2019年,温州市修订印发实施《温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应急减排清单,并对减排对象企业开展培训辅导。修订印发实施《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30台,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组织开展新一轮PM2.5源解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更新、市区二氧化氮污染研究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强化管理基础。组织编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3个行业的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技术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各环节废气收集(无组织排放)工程方案、终端废气治理技术选择、排放口规范、设施运行维护等提出具体的、数量化的要求。组织开展质量抽查,轮番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质量抽查,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整改建议。起草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理实施意见,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源头管理,秸秆综合利用率95.1%。建立巡查机制,开展露天焚烧监管执法,秋冬季攻坚行动期间共开展巡查3861次,现场扑灭1334出,处置举报24件,遏制了露天焚烧高发态势。制订实施《温州市2019年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温州市2019年扬尘污染防治联合督查方案》,推动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安装PM10监测器的工地567个,PM2.5扬尘监测器共计1124个扬尘监控点,配备喷淋系统的工地1370个,配备雾炮的工地1439个。全面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六标准),全市建成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32家,有检测站点36个、检测线189条。全市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127.3万次,检测车辆113.0万辆,初检合格车辆102.9万辆,初检合格率91.1%。全市多地在柴油车通行主要路段安装黑烟抓拍设备,建成并投入使用遥感(含黑烟抓拍)设施20套。全市淘汰老旧柴油货车2741辆,其中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1165辆。

噪声污染防治   2019年,温州市实施城市功能布局优化,统筹推进区域降噪。全市对工业企业布局进一步梳理,关停淘汰8325家企业、整治提升4975家企业、整合入园206家企业,基本解决了居民区包围企业的问题,有效降低工业噪声对区域环境噪声的影响。实施机动车禁鸣管理,进一步扩大禁鸣区域,在入城口、管制区等增设禁鸣标志,实现禁鸣区全覆盖。运用科技力量,在市区主要道路设置机动车鸣笛违法自动抓拍设备,累计抓拍并曝光违法鸣笛机动车2万余起。对机动车恶意鸣笛行为严查严处,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体强化对机动车违法鸣喇叭危害及处罚曝光措施的宣传,加大机动车鸣笛违法整治、宣传和震慑力度,提高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自觉抵制乱鸣笛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辖区所有娱乐场所基本情况、噪声监管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档案,明确辖区中队专管员,即时落实监管与查处,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对投诉量较多的娱乐场所加强重点监管,针对性落实降噪措施。对重复投诉和居民投诉强烈的娱乐场所进行噪音检测,对屡教不改的娱乐场所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市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共受理各类噪声投诉155件,立案55件。起草《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建筑施工单位安装和使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相关要求。加强在建工地日常监管,落实夜间施工噪声防控。通过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引导在建工地施工单位自觉做好文明施工。依托第三方专业检测公司的技术支撑,及时科学鉴定噪声污染,为依法查处提供依据。加强对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其噪声防治意识,提升在建工地周边居民的满意度。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019年,温州市根据《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开展危险废物治理情况检查,检查企业256家,出动检查人员673人次,发现隐患数18家,全部完成整改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补充通知》,对全市化工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存储情况排查工作。全市排查企业225家,发现隐患74处,并全部整改到位。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针对性地解决市区工业和生活垃圾混同处置问题。建立单独贮存、收运处置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运输、处置“两条线”运行。建成浙江天泽大有一般工业固废焚烧项目并投入运行。建成乐清市瑞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城市矿产无污染循环利用项目(年处置电镀污泥、含铜污泥等8万吨)和永嘉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终极处置项目(表面处理废物年处置规模7万吨)。温州云光废油处理有限公司技改项目(3.4万吨/年)、浙江力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废酸18万/年)投入运行,基本建成华峰集团项目主体工程(年处置危废焚烧类1万吨、200升废包装桶200万只和30升以下废包装桶1000万只)。全市在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0座,焚烧设计处理能力9485吨/日;生活垃圾填埋场4座,填埋能力555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2座,设计处理能力350吨/日;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100吨/日;固化飞灰填埋场3座,设计处理能力274吨/日;粪便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乐清、永嘉、文成等县(市)的5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已开工建设。加强在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督促各地做好垃圾处置单位合理安排设施技改与检修。组织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检查考核,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努力提高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

辐射环境保护   2019年,温州市进一步完善放射源自行监控系统,指导帮助用源单位利用系统监测终端开展有效的安全巡检并上传检测数据。加大放射源自动监控系统巡查力度,确保放射源自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印发实施《关于加强2019年温州市辐射类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确定年度辐射重点工作单位,形成以“双随机”抽查为主,专项检查和监督性监测为辅的监管机制。开展节前专项检查,对辖区内涉源单位进行辐射安全风险的全面排查,特别关注停产、破产、生产不正常等经营涉源单位放射源安保情况。11月26日,年度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在苍南县举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采取预先录制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向与会各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面展示辐射事件应急工作实施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