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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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我市考生创造一个安静和谐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加强中高考等特殊时期(2021年6月1日至7月5日)环境噪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筑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严格控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下同)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需取得夜间施工证明并公告);特别要加强高考(6月7日至10日)、中考(6月16日至17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月3日至5日)时间的环境噪声自律管理。 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下列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噪声污染行为管理: (一)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机械加工、切割、夜间进行运输装卸作业、已交付使用建筑装修等活动; (二)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 (三)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广场舞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过大音量的,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 (四)划龙舟、机动车辆、船舶等噪声扰民的,考试期间船舶、机动车辆驶入考点附近的;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各地生态环境、教育、公安、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海事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在考试期间要组织人员对考点学校周边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巡查力度,落实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噪声干扰考试的情况。 四、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依靠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市级部门举报电话如下。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12345 温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8638072、88636388 温州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温州市住建局举报电话:88869119、12345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96310、12345 温州海事局举报电话:88150009、88197195(夜间)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温州市教育局 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海事局 2021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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