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28 13:32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2020年,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出台实施了“温28条”“温32条”“工业10条”“市场纾困15条”等17个抗疫惠企政策,在损失弥补、市场拓展、消费培育等方面释放显著政策红利,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发展负担。2020年全市为企业减负降本达451亿元,对确保“两手硬、两战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国际疫情仍然严峻,世界经济复苏前景不明,我市中小企业面临原材料持续上涨、用工短缺、物流成本上升等多重压力。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和政策落实,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断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37号)文件精神,市经信局(市减负办)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为全年减负300亿元提供政策保障。

二、政策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37号)

《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 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温政办〔2021〕18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45条,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贯彻落实省级减负降本相关政策,共24条。第1—10条为落实减税方面政策,包括“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优惠政策、延续实施普惠金融税收政策”等,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35.6亿元。第11—13条为落实减免政府性基金政策,包括“停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可为企业减负20.2亿元。第14—15条为落实降用工成本政策,分别是“延续实施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和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可为企业减负7.7亿元。第16—18条为落实降物流成本政策,分别是“延续实施ETC车辆通行优惠、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取消港口建设费”等,可为企业减负3.8亿元。第19—22条为落实降融资成本政策,其中第19—21条为针对小微企业贷款及融资担保方面的支持政策,可为企业减负7.6亿元。第23—24条为落实降其他成本政策,分别是“降低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资费、降低守法合规企业和低风险企业商品通关查验率”。

第二部分为我市针对省政策部分条款的细化措施及新增政策,共21条。第25条为持续减免“房土”两税的措施,明确了温州市区实施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适用对象,可为企业减负2.85亿元。第26—29条为降低用能成本政策,这部分是新增政策,分别是“降低大工业电价、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惠企措施、降低企业用气和用水成本”,可为企业减负12.3亿元。第30—32条为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细化政策,分别明确了“我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路段、清理规范口岸收费的措施和强化外贸箱源保障”等措施,其中第32条是新增政策,明确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调拨外贸空箱落实“绿色直通车”机制,以上政策可为企业减负0.6亿元。第33—39条为降低融资成本的细化政策,其中第33—35条针对小微企业,提出了推动贷款扩面、无还本续贷增量、降低支付手续费等政策;第36—39条分别是“深化利率优惠政策、推进‘双保’融资常态化、推进保证金领域改革和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以上7条政策,除去未能预测金额的条款,可为企业减负10.8亿元。第40—45条为降低其他成本政策,除第40条“深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外,都是新增政策,分别是“降低特种设备等部分检验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提高企业应对原材料价格风险能力、加大出口退税和信保支持力度以及持续推进审批便利化”,以上条款主要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予以阐述。

综上,《实施意见》45条政策预计可为企业减负201.7亿元,连同2019年减负政策延续条款、2021年“温22条”以及产业政策奖补,全年为企业减负可达到300亿元。


解读单位:市经信局

联系人:  路璐

联系方式:88968105

政策原文: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