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温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3 11:16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司法局 字体:[ ]

为充分发挥各行业领域专家在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决策水平,强化专家智库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函〔2020〕18号)的有关要求,建立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特向社会公开选聘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专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专家库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决策咨询工作,诚实守纪、公道正派,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科学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建议;

(二)学术造诣高,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在各自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相应资格认证;

(三)实践经验丰富,熟悉相关领域发展动态,熟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在时间和精力上可以保证完成任务。

二、分类编组

首批建立七个专家组,每组由十五至二十名专家组成。具体编组情况如下:

1.经济发展

2.城乡规划

3.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4.文化教育

5.医疗卫生

6.资源环境

7.综合管理

其中综合管理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下设具体分组。

三、工作职责

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是市政府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发挥政府“智库”作用。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供专家咨询论证服务;

(二)对我市改革发展建设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研究,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建议;

(三)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进行预测和研究,提出战略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我市各领域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和突发性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

(五)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或成果进行综合评估。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

1.入库专家选聘分为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两种方式,申请或推荐入库专家将申报材料报温州市司法局。个人申请的,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单位推荐的,由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加具意见并应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2.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专家申请表;

(2)个人工作简历;

(3)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或相应的资格认证资料;

(4)学术、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等;

(5)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

3.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登陆温州市司法局网(http://sifa.wenzhou.gov.cn/)下载《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将填写好的表格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填报,并请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若采取信函方式,请将填写好的表格及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报名,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请邮寄后电话确认材料接收情况。联系人:李一伟,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1号楼101-3室,联系方式:0577-88967517,电子邮箱:286509147@qq.com。

4.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

(二)资格初审

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领域的影响、个人职业操守及诚信,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聘专家名单;

(三)公示

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初步审定的拟聘专家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批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专家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五)聘任

市政府批准聘任的专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由市政府颁发聘书;

(六)公告

市政府聘任的专家名单录入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附件:温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


温州市司法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