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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10 15:16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字体:[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22年12月28日制定出台,现将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政府产业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推进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主要制度和主要措施

开发区产业基金是由管委会主导设立。按照“聚焦战略取向、突出政策引导、坚持市场运作、合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管理。其设立宗旨是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深入贯彻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区产业基金运作遵循客观规律,给予一定投资风险容忍度,并健全尽职免责机制。开发区产业基金作为区级政府投资基金,基金规模5亿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预算安排,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反映政府出资形成的资产和权益,视运作和管理情况管委会批准后增加财政预算资金后续投入。

《管理办法》共九章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基金运作的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投资模式和要求、投资管理程序、费用和收益分配、基金退出、绩效考核和风险防控、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附则等。

三、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7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企〔2015〕70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产业基金投资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6〕93号)等文件制定。

四、其他说明

本办法自2022年1月28日起实施,《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温开发(2010)170号)同时废止。

解读联系人:王立,联系方式:86996662。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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