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市级部门单位 > 2021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18 17: 28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市人防办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杨府山路50号;邮编:325000;电话:88018726;传真:88242488)。现将温州市人防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及媒体宣传情况。2021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人防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由专门人员对网站进行日常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了审批制度,立足人防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2021年度本办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3条,公开行政许可21件。通过网站发布宣传报道479篇,其中被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录用105篇,人民防空杂志录用10篇,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报道80篇,订阅人数达到1506人,被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录用19篇。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全年总访问量达到2372307次。

(二)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1年,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通过“温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按规定流程进行妥善处理和答复。年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000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1

0000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专业化与新形势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有的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等。

针对我办政务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