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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19 14: 3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mzz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21566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有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举措,充分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更好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不断提升。经统计,2021年度,市民宗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4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545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39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一)强化程序规范,助力民宗治理现代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公布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指导县级民宗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归档评查制度等配套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确保重大决策依法依规进行。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全市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办案系统的应用,衔接省级部门进行系统调整,督促县级部门进行应用。全局机关办案人员开通掌上执法账号22人,掌上执法开通率为95.5%,掌上执法激活率100%,配置检查表单的领域内行政检查项39项,监管事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率100%,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数3个,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数1次个,跨部门监管率33.3%。

三是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严格实施《温州市民宗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期对本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予以公开,并报司法局予以备案。与温州市发改委联合颁布《温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该文件归口市发改委规范性文件管理。

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依法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优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管理数字化

一是抓好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以突显政务公开、专题宣传、信息报送三大功能为导向,通过规范栏目设置、整合页面布局,改版升级门户网站,集约纠错历史条目,实现新媒体、网页同源发布,板块功能更加清晰、栏目设置更加有序、后台运行更加高效。完善政府部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完成门户网站备案,完成网站建设规范自查,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二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市民宗委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目,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任免、规划计划、财政信息、行政执法等相关内容。优化检索功能,设置“互动交流”栏目,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三是抓好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温州民宗”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理顺“采、编、发”推文发布机制,第一时间报道宣传重大活动会议。健全处室、分管多层审核机制,强化人工、系统多重纠错,切实保证稿件质量,2021年度未发生一起负面新闻。

(三)健全监管机制,实现发布审查常态化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民宗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坚持做到“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2021年度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受理申请的数量为0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的数量为3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多样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五公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重点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规范推进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等配套制度规范。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围绕涉及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部署,全面公开、精准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扩大公众参与,畅通参与渠道,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建立健全涉民族宗教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数字化水平。聚焦“掌上办事”和“掌上办公”目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完善民宗办事系统。在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主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力度,加强人员力量,完善保障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为社会大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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