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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0 16: 0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发改委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zfgw.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绣山路321号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邮编:325009;电话:0577-8896798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发改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和透明性,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深化主动公开。规范门户网站信息管理和发布,细化完善规划计划、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等栏目,确保信息分类更合理、呈现更直观。2021年,我委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9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条,政策解读文件9条,“十四五”专项规划26条,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市区农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信息191条。按要求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年度预算决算、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等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召开温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等新闻发布会4场。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事项。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其中办结63件,结转下一年办理1件。积极做好群众沟通,及时回应门户网站群众留言板块,办结群众留言92条,办结率100%;其中公开答复63条,平均办理时间3天。开展征集调查21期,收到意见建议25条。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按照“合理合法、精简效能”“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核对已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规范发布形式,补充文件要素,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文件19件。

(四)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不断推进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多方位筑牢政府信息宣传阵地。对焦工作重点,利用公众号积极宣传我市发展改革工作,全年共发布信息352条;新增“特色小镇”、“瓯江山水诗路”、“共同富裕”专栏,信息内容更直观,宣传效果更显著。同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平台作用,拓宽信息渠道,利用中央、省级、市级媒体平台发布信息300余条。

(五)健全监督管理保障。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工作职责,不断梳理完善温州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定《温州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内容审核,提高公开质量。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组织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自查,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17

0

0

0

2

6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17

0

0

0

2

5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17

0

0

0

2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0

0

0

1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短板问题依旧存在,主要表现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策解读质量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覆盖范围不够全面等。对此,我委将进一步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大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主动公开范围、内容的梳理,抓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更新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创新公开方式,提高政策解读多样性。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畅与公众互动渠道,利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多样性。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务服务高效性。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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