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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6 15: 3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全文包括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www.wenzhou.gov.cn/col/col1229614104/index.html)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府东路561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99870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积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体系和公开能力现代化,确实有效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信息公开保障。结合实际工作,及时调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加大培训监督力度,多次参与省、市培训,同时举办全局政务公开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修订整理《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工作目录,对我局政府公开平台结构进行大规模调整和改进,使其更适应新环境、新形势下政务公开要求。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年度考核标准,将政务公开纳入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年度考核中,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相结合。明确责任,规范流程,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促进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二)强化服务能力,保证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运维。

一是加强市住建系统官方网站维护管理工作。全年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300余条,回复群众“互动交流”栏目来信咨询734条。拓展延伸子网站应用能力,整合了“公积金补贴查询系统”、“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系统” 、“施工图联合审查”等子系统,新增“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等子门户,从而保证内容覆盖面全面,可操作性强,企业和群众能享受“一站式”信息查询服务。二是积极参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建设,温州市政务公开网络系统建设,参与构建各类业务集成系统,提供万计的工程、人员、企业、房屋等业务信息,保证信息的及时、有效、资源共享,简化有序。三是积极为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出谋划策,添砖加瓦。打造“温州市智慧住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参与“浙里办”、“浙里民生”等系统建设,不仅加强了住建系统政务管理全过程透明化,也为建设“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贡献力量。

(三)多头并进,拓展各政务公开渠道

积极创建各类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新闻媒体发布、数字体验馆和建筑围墙公益广告、市民监督团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做好各类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参加国家、省、市电视广播频道和报纸论坛等访谈节目解释新政策和举措、回应舆情热点,积极参与接听市民电话、参加省、市各类新闻发布会等。

2021年,多次召开政策通气会、新闻媒体发布会,重点介绍“住建抗疫”、“月光经济”、“美丽城镇”、“人才住房配售”、 “大干交通、干大交通”、“老旧小区改造”、“大建大美同心同享”“竣工测验合一”、“加强住宅全装修建设管理”等民生热点政策。在市级以上媒体共发表各类政策报道110多篇,制作发布“大建大美”、“月光经济”、“美丽城镇”专题视频多个,更新“温州住建”微信1437条,官方微博237条,出版温州建设报11期。线下多次开展市民监督团走访参观保障性工程、全装修工程等活动,多次开展大建大美建设活动体验、月光经济建设成果体验、两线三片建设走访等全市性大型活动。让市民多角度、立体式体验我市各项利民政策和建设成果。

(四)围绕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根据省、市政府部署要求,重点落实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民生项目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市、区县、镇街、社区、村等多级全面推进建设,设置各地区公开网站的同时,还利用既有的社区、镇街服务中心、村民服务中心等便民服务点设置各类公开专栏,使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等技术,让更多市民能在社区和家中了解惠民政策,查询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获取征收进度提醒等相关信息。

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改革结合起来,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提升”等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同时,在公开的内容上加强针对性,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突破口,在公开的形式上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在温州市住建局和温州市政府官方平台同步公开政务信息共计3000余条,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江建筑诚信平台,浙江省四库一平台等政府服务系统提供各类信息20000余条,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及其他媒体渠道公开信息1500余条/次。其中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政策法规类、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行政监管类、通知公告类、企业人员监管类、工作动态类等占信息总数的95%以上。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2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1

0

0

1

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49

3

0

0

0

3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1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同时也遇到了不少新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基础建设还很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公开平台建设和维护上,仍然存在着人员不足,资金不足,保障力度不足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对各县市区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不够有力。三是随着新条例的实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复杂,新旧问题重叠出现,部分群众存在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作为信访投诉途径的认识误区。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地完善工作,实现政府数字化水平与政府信息公开双提升。

一是继续推进集约化平台建设,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争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到位。努力推进“智慧住建”系统二期、三期建设,最终将打造成方便人民群众一键式查询多项目,多方面的综合性平台,从而达到集约各类基层政务信息,立体化处理各类民生服务项的目的。

二是继续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尽量满足其需要,坚持做好疏导、安抚劝说工作,积极做好和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司法部门的汇报联系工作。互相帮助,互通有无,努力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加强基层政务公开考核和监管。加强年中和年末考核评比制度,加大日常工作监管,对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管理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深入各县市区村镇开展实地走访和督导工作。切实用督查监管反向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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