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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7 09: 40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96859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执法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切实增强公开实效。稳妥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充分运用市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新闻发布会等载体,政务信息传播更快、更广。加强与媒体互动,将我局重点工作、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及时向公众展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民监督团、媒体代表,通过现场看、当场问答等形式回应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形成良性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网站。门户网站http://wzzhzfj.wenzhou.gov.cn/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全年共发布信息 2590 其中概况类信息 17 条、政务动态信息 237条,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336件。同时,及时在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2.“两微”平台。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补充,编辑发布“温州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592条视频号95条、微115条。

  3.新闻媒体。全年被各大媒体录用稿件330篇,其中国家级26条,省级18条,本地媒体头版22篇,专版5“温州发布”采用39

  4.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政策解读3件。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有效满足社会信息共享需求,其中11月15日下午,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解读发布《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温州日报整版报道,温州新闻频道专题解读。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5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1月15日下午,温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解读发布《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

        11月16温州日报整版刊发《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解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补正、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要求。截至202112月31日,依法规范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机关咨询事项,无法提供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1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2件依申请信息公开件(自然人)被提起行政复议,结果全部为胜讼,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后被提起行政诉讼,结果为胜讼,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00

2

00000

2

000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的系统性、专业性研究还不够。2022温州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关于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强化学习机制,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实现各级别间的紧密联动。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以及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的力度,从而实质性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其次,关于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进行制度完善,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最后,关于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运行和维护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宣传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公众服务保障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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