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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8 14: 36 浏览次数: 来源: 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报告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2021年度各街道(乡镇)和区各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洞头区以系统观念实施政务公开,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公开范围不断延伸

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7467条,发布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级部门和街道(乡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

设立重大决策专栏,下设重大行政决策、决策预公开、意见采纳及反馈情况等栏目。

建立“十四五”规划专题,集中公开《洞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十四五”规划信息。

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和执行情况。开设政府绩效工作专栏,按季度发布2020年以来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

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专栏常态化发布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和科普知识。

(二)政民互动不断深化

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区网络问政平台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全年共计接收办件3421件,问题处置率及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依托区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同步公开11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06件政协委员提案内容和办理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不断规范

全区各行政机关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件,其中区政府本级5件,区各部门和各街道(乡镇)39件。信息公开答复被提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平台建设不断加强

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行监测,及时修补信息不规范、安全漏洞等问题。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运行制度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指导、协调、监督力度,全年全区15个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的33个账号共发布745条信息。

(五)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完善内部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洞头区2021年度督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分值权重、督查方式等。对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网上执法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全年发布政务督查通报3期,整改通知书11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0

1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61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893.5980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2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1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1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2

2

0

0

0

0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期待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水平不够。根据省政务公开指数报告(第三期),洞头区整体排名靠后,特别是在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方面建设滞后,公开事项范围不够全面、形式不够丰富、功能不够完善,与“两化”建设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二是基层专业人员紧缺。政务公开不仅要求责任人具备专业的业务知识,还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深刻理解,但基层工作人员大多身兼数职,特别是街道(乡镇)的工作人员,更是要多头兼顾,导致专研不够、业务不精。再加上人员变动的高密度,使得整体推进速度较慢、工作质量不理想。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政务主动公开。持续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补充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形成基础性信息公开加个性化信息公开的基本框架。通过分类、集中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专项政府信息,便于公众查询获取。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2022年,实现目录登记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审查、办理、答复程序,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促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依申请公开能查询、可追溯、从受理到归档的全流程管理。编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指南,指导全区各行政机关办理答复,确保全区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合法合规。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加强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备案、清理整合、整改关停等常态化管理;建立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政务新媒体公众留言回复机制等;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强化对信息发布风险前置审核、转载发布行为规范等;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探索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举办政务公开宣传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77-63483572)。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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