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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8 14: 5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统计局 字体:[ ]

本报告由温州市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wztj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1号楼514办公室;邮编:325009;电话:0577-88967581;传真:0577-889650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温州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能,扎实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公开制度健全完善。一方面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统计门户网站栏目维护责任清单,包括8个一级栏目、28个二级栏目,并按照栏目要求逐一明确公开范围、时限要求,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根据岗位调整实时更新责任人信息。另一方面开展全流程监管。制定完善统计资料公开发布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强化政务公开信息提交、审核、发布全流程监管,做到统一审查、统一发布。

二、公开渠道有效拓宽。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76条,其中在局官方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4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2条(其中“温州统计”微信号推送信息59条、“温州普查”微信号推送信息33条),新闻媒体采用23条,市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3条。一是建好主平台。系统梳理局官方门户网站栏目,为社会公众获取统计信息资源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局官方网站发布政策解读3个,公开概况类信息11条、市县统计动态389条、政务公开栏目信息53条,门户网站主平台作用更加显现。二是用活新媒体。组建温州统计微信矩阵,推进“温州统计”“温州普查”2个微信公众号紧密协同、互为补充,将微信公众号打造成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发布及网上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宣传平台,温州统计微信矩阵年阅读量超3万人次。三是扩大影响力。在国家、省级层面,“创新理念加快统计转型发展”“全国首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等创新亮点工作被中国信息报、浙江新闻APP等媒体采用;在市级层面,我局文章《聚焦服务大局、深化创新发展》获《温州市政府公报》2021年第1期整版图文刊登,有效展现温州统计亮点工作和统计铁军形象。

三、公开效能全面提升。一是文件查询清晰便捷。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5公开”维度,按照“上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3类别,对发布的15个统计政策文件进行分类公开,真正做到信息归类清晰、查询便捷。二是事项办理精准到位。建立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对接会商机制,落实专人高质量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及时办结4件,全面做到跟进办理、按时答复。三是意见回应及时有效。畅通群众意见受理渠道,局门户网站全年接收并办结群众留言64条、公开答复64条,基本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工作基础不够扎实、数据解读不够深入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大力度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大解读力度。统筹做好统计数据公开,围绕温州经济运行中的亮点特点,增加信息发布频次、展现统计铁军风采。三是进一步挖掘数据价值。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解读等形式,立体式、多方位做好统计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多了解统计、认知统计、支持统计,进一步推动统计信息公开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费情况。

市统计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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