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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8 14: 5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温州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www.wenzhou.gov.cn)和我局门户网站(www.wzmz.gov.cn)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2299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99850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部署,聚焦“五个标杆区”建设,根据《2021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眼民生关注焦点、热点,善谋实干、锐意进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主动性和透明性。

(一)突出数字赋能,多维度丰富公开形式。全面加强民政自媒体建设,在政务服务网、市民政局官网、微博、微信新媒体矩阵基础上,新开设温州民政官方抖音号,做到文字、图片、视频全媒体覆盖,顺应数字化改革时代脉潮,零距离、多层次拓展群众深入了解民政工作的渠道和途径。2021年,市民政局网站(http://wzmz.wenzhou.gov.cn/)统筹整合信息资源,突出重点领域公开,共发布各类动态1768条;“两微”全年发布信息498条,累计阅读量76.8万人次,微信公众号粉丝人数突破11.8万,抖音号单条最高点击量达23.4万次;“智慧村社通”平台已覆盖全市所有村社,注册居民96万人,村社公开信息13.6万条。




(二)突出民生领域,多角度深化重点公开。在门户网站显目位置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公开公众关注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数据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大民政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2021年重点领域专栏共发布信息43条。做好政策解读配套发布,2021年,我局制定发布《温州市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性文件6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6件,灵活使用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宣传解读内容,确保人民群众及时全面准确了解相关政策内容。

(三)突出便民实用,多层级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简明问答、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制作“党史学习教育”、“民生实事”、“共同富裕 社工新力量”等多期主题栏目,全面深入解读政策法规、时事热点、重要规划等内容。实行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网上征求意见、召开讨论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全年收到留言数量460条,均及时回复办理,平均办理时限2天,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7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电话、纸质信件等情况的核查,2021年温州市民政局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7件,全部按时答复处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3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3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3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党委政府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努力提升的空间,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重点领域内容覆盖面不够全面,部分专题栏目更新频率、时效性有待提升,民政民生新媒体内容形式的多样性、鲜明性、生动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业务素养、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等。2022年,我局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多领域、更广范围、更深层级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有效调动处室单位的积极性,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和督查考核,探索建立更加规范、合力、高效的政务机制,落实全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并对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把握《条例》精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智慧民政”为依托,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渠道,有力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同时推进集约化平台建设,合理整理归集各类民政信息,打造方便人民群众一键式查询多项目、多方面的温州民政综合信息平台,精准对接信息需求与供给。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信息作为突破口,重点细化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细则,督促责任处室及时公开工作信息。以需求为引领,完善浙里办、温州市民政网等权威平台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努力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涉及面广、实用性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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