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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28 17: 4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财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温州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并附相关指标统计图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52459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充分运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温州财政”微信公众号、“温州财政”微博、新闻媒体等公开平台和载体,及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公务员招考等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全年发布信息913条,其中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07条,微信微博动态信息分别推送317条和89条,政务公开的广度和实效得到显著提升。

(二)重点领域公开有力。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方案,组织编制市级部门预算公开模板,支出按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实行预算批复与预算公开联动,保障措施更加健全,公开机制更加规范。市级除涉密单位外,所有部门于2021年3月和9月,分别实现了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的“公开面100%”“及时率100%”“集中率100%”。另外,今年还设立了地方债管理、采购信息、资产管理、“两直”资金等专题栏目,进一步扩大重点领域公开范围,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三)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受理渠道,强化多部门协商会商机制,对申请件依法及时规范办理。2021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1件,其中网络申请25件、信函申请数6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4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件。

(四)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强化平台管理,建立公开平台管理专人负责机制,每日更新门户网站、“两微”平台,持续增强财政信息影响力和传播力。2021年,我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946721个,网站总访问量达7308199次。同时,积极丰富新媒体公开渠道,在“温州财政”微信公众号上设置“财政审核”“会计税务专家服务”子栏目,更大程度惠企利民。2021年,“温州财政”微信公众号关注量达50373人,增长7.1%,发布信息317篇,阅读量超12.4万次,财政公开影响效果不断扩大。

(五)回应机制逐步健全。2021年,通过“浙里访”平台答复市民咨询留言250件,满意率达100%。创新开通微信“财小鲤在线”线上咨询平台,实现“掌上”一键办理,回应群众关切89人次,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综合利用网站、新媒体平台、传统媒体、电视媒体等传播途径打造全方位公开宣传渠道,并通过漫画、图文解读、短视频、H5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便于企业群众理解掌握。

(六)监督保障逐步强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温州市财政局内设机构2021年度综合考评,建立较为完备的考核体系,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强化对内设机构指导的力度和频次,重点就栏目更新、政务公开特色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和督查。继续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制度,强化信息公开体系建设,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审查程序和办理流程,统一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格式,以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3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

-

3

-

-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

-

2

-

-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

-

1

-

-

4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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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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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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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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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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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


-


-


-


-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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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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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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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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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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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七)总计

28

-

-

3

-

-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

其他结

尚未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政府公开的精细化精准化程度还有提升空间,对群众重点关注的政策解读力度还需持续加强,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还需更加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高要求夯实政务公开制度基础。坚持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定期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抓好业务指导,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优化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督促各相关处室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高标准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针对预决算公开、地方债管理、采购信息、资产管理、“两直”资金等方面,严格执行“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及时性。三是高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载体。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依托微信微博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把政务新媒体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温州市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州市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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