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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30 17:38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关于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22年1月20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农业高质量发展事关“国之大者”。2021年8月,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部署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打好农业高质量发展攻坚战,确保一年大突破、三年大跨越、五年创一流,为推进共同富裕奠定重要产业基础和物质基础。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有关部署要求,有效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双强行动”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计划(2021-2025)》,并制定《关于支持农业“双强行动”的若干政策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由六个部分构成。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关于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重点围绕打造高能级农业科创平台、创新数字工厂化农业、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绿色生态种养、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创新5个方面。积极鼓励农业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发展数字工厂化农业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农产品品质水平的重要载体,提出以“揭榜挂帅”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鼓励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技术、健康食品研发和保鲜物流能力提升,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支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实现全程可追溯管理。

第二部分,关于提升农业装备应用水平。重点围绕加快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推广先进机械装备、发展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4个方面。鼓励各地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出台“一县一方案”,支持各地提高对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的补贴力度。鼓励温州企业研发适用性新型农机装备,鼓励各地积极向上申报试点建设项目和试点县建设。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吸引市外大型专业机构在温投资开展农机专业化服务。推进农地适度规模流转。

第三部分,关于实施种业振兴计划。重点围绕培育现代种业龙头、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新品种自主研发、做大做强展示展销平台4个方面。通过实施经营主体培育行动,鼓励种业企业兼并重组。通过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护,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选育我市优质特色品种,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取得实质性突破,部分优势品种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种业展示展销平台建设,强化典型宣传,扩大示范效应,提升展会知名度。

第四部分,关于强化农业人才支撑。重点围绕培养农业“双强”领军人才、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3个方面。建立农业“双强”高精尖人才专业目录和人才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领军型团队。通过培训提升现有农技人员专业素质,充分利用省级定向委培招生政策,为我市引进高素质农技推广人才。通过项目实施引导中高层次人才下沉服务产业基地。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做好先进适用技术转化等科技服务工作,打通农业科技转化“最后一公里”。

第五部分,关于加大金融要素支持力度。重点围绕加大金融政策支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设施用地保障、推行农业“标准地”制度4个方面。灵活运用金融政策工具,加大对“双强行动”相关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银企对接,创新开发金融信贷产品。开辟基金筹资新渠道,组建市县协同联动的“共富基金”,培植更多引领性现代农业农村项目。推行“连片流转+土地整治+农业标准地”等模式,设置控制性指标,推动农业生产降本增效。

第六部分,附则。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林日春,电话:88960018。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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