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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表彰2021年度民营经济示范城市
创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先进集体和个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06 10:56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为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拟表彰2021年度民营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6日至1月12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两个健康”创建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地址:鹿城区市府路500号市行政中心一号楼704室。

联系电话:88963659、88963653。

附件:

1、先进集体名单.pdf

2、先进个人名单.pdf



市“两个健康”创建办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