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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01 11:01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温州市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温政办〔2022〕6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的决策部署,2021年11月,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今年5月底,温州成功获批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为进一步引导财政金融资源“支小助微”,打造具有温州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进一步推动温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举措、工作保障和配套政策五个部分。其中:

(一)主要目标。主要包括5个方面:

1.2022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5000亿元,同比增长20%。

2.2022年末普惠型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余额超3000亿元,同比增长20%。

3.2022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进一步下降至5.2%以下,同比下降3%。

4.2022年末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余额达220亿元,同比增长35%。

5.2022年末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达970亿元,同比增长30%。

(二)工作举措。主要包括5方面16条工作举措:

1.优化普惠金融资源配置,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包括提升金融服务先进制造业、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金融服务高标准对外开放等3项内容。

2.强化普惠金融政策供给,提升小微金融服务质效。重点包括用好普惠金融政策工具、完善融资担保增信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等3项内容。

3.创新重点领域扶持机制,加大创业创富金融保障。重点包括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高重点人群金融可得性、吸引华商华侨回归投资等3项内容。

4.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包括支持山区5县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等3项内容。

5.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高数字金融治理能力。重点包括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财金协同支农数字化改革试点、强化线上金融动态监测预警、打造金融诚信环境等4项内容。

(三)配套政策。主要包括3个方面10条政策:

1.注重撬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性。提出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引导、银行机构高管激励、银行保险重点产品风险补偿等3条政策,多管齐下激励银行保险机构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和创新主动性。如“实施银行保险重点产品风险补偿”,市财政对银行的“科创指数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等专项产品按贷款本金损失的30%给予风险补偿,并对保险创新产品库内赔付比超过停售标准的保险产品给予保费收入的20%风险补偿,推动银行敢贷愿贷、保险敢保愿保。

2.注重完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服务。提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保费补贴、示范性涉农融资主体贴息、技术产权证券化项目融资成本补助和风险补偿、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融资贡献奖励等4条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扩面降本、扩宽路径。如“支持复制推广技术产权证券化”,对通过技术产权证券化获得融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市财政对企业实施融资利息和中介费用补贴,对融资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积极推动技术产权证券化融资模式惠及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

3.注重发挥政府增信作用。提出完善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费补贴、风险补偿和资本金补充配套制度等3条政策,不断增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进一步提升政府增信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水平。通过对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给予阶梯式保费补贴、阶梯式风险补偿,进一步释放了引导政府性担保机构降费让利、优化服务的政策导向。同时完善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担保机构实力,不断提升政府增信服务能力。

(四)施行时间。本政策自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按年度发生额核校的奖补项目,相关数据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计。

三、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杨文君

联系电话:0577-88523791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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