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温政办〔2021〕32号)精神,经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温州市68项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自公告之日起实施。具体转移事项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事项目录(公告版).et
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