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学校调整教育教学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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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昨日(12月18日),温州市教育局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安排调整,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12月23日之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各学段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据悉,我市教育部门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将本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优化调整: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可在12月23日之前结束教育教学活动;初中、中职学生原则上于12月30日离校,其中初中九年级、中职高三在元旦假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教学;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于元旦假期后调整为线上教学,高二、高三年级于2023年1月6日-8日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至期末。各学段期末质量检测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 昨晚,市区部分小学生家长收到班主任钉钉通知:本学期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会在12月23日之前结束,期末考统一延后到下学期开学再检测,周一正常上课,课后托管和拓展课暂停。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可以居家观察,暂缓返校。 部分初中学校也向家长发送了教学调整的信息:初中学生原则上12月30日离校。周一核酸阳性或者身体不适的同学暂缓返学,申请居家学习,学校会做好相应的线上教学服务保障,晚自修暂停。 居家期间,学生可登陆温州市中小学生“学问通”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等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和答疑。12月23日之后,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线上教学。各地各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离校后的学习和假期生活给予指导。市教育局组建以专职心理教师,医院、高校等心理医生、专家为主体的专业心理团队,并与温州日报共同推出公益心理平台——“温心有约”,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有需要的家长和学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州新教育”,点击菜单栏“温心有约”,在线咨询心仪的心理专家。(记者 潘舒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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