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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晓春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0 14:24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温政干〔2021〕29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晓春、张榜桃、陈钷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东任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局长;

王小甫、徐良悟、徐国林任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曹丹艳任温州市民政局副局长;

潘健任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辉球、苏善夫任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吕庆雷任温州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振弟任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德听任温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王丹任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林增丰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虞立清任温州市民防局局长;

卢成杭任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项晓任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戴晓勇任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潘晓勇任温州市社会科学院院长;

叶海峰任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县长级);

林新磊任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谢磊任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三平任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赵东佐任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江春、林仕德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林建波的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贾焕翔的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局长职务;

免去叶望庆、林振江的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项云玮的温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麻素挺的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职务;

免去吴策的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沈伟卿的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汪得月的温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周富的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健的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雷文东的温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邱华萍的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育槐的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栋的温州市民防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志旭的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侯必仲、金宗来的温州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邱小侠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肃锋的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贾黎春的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县长级)职务;

免去季湘荣的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丹、余安江的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南科技城)管委会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缪克排的温州生态园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天聪的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伍国军的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道骥的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吕金记的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

免去郑锋利的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丁建宇的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邱忠瑜的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文亮的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乐清翁新分区管委会主任(副县长级)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