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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2022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3-22 14:35:51浏览次数: 来源:健康温州 字体:[ ]

(第23号)

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因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倡导科学文明的祭祀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祭扫人员管理。限制近14天有疫情发生的设区市人员以及境外人员返温祭扫,确需返温祭扫的,返温前应通过“温州防疫码”进行申报,并主动向当地村居(社区)报备。抵温后6小时内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祭扫现场。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前,不得参与祭扫活动。

二、严格现场祭扫疫情防控。坚持从简从快祭扫,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各墓地、山林出入口严格落实祭扫人员体温检测、亮“温州防疫码”、祭扫全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严格实行预约祭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4月5日,各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实行预约祭扫(预约电话详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公布的公墓管理单位联系电话号码),做到“限流、错峰、分时”,确保平安祭扫。市民群众预约时,应向公墓管理单位告知祭扫人数、时间;公墓管理单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合理确定祭扫人数和时段。全市各殡仪馆骨灰寄存室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提供免费代为祭扫服务。

四、大力推行文明祭扫。倡导市民群众居家怀念、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华侨、在外乡贤等就地开展云上祭祀。市民群众可登录“温州殡仪网”(http://www.wzbyw.com.cn)或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发布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网络祭扫、云上祭祀。

五、严禁明火祭祀行为。思亲莫让烟尘扰,鲜花一束慰先人。提倡采用敬献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缅怀先人,严禁在墓地、林地、坟头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1日

关于加强2022年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通告(第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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