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温州市歇业备案登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30 17:29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市“六稳”“六保”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实体经济负面影响,给予尚有竞争能力市场主体缓冲时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共同制定了《温州市歇业备案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起草背景

本办法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背景:

首先,具备法律依据,保证合法合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提出“歇业”这一名词概念,为本办法的出台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本办法的出台也是为了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的细节内容得以完善。

其次,具有现实需求,应对疫情影响。疫情对市场主体和经济的影响深远,致使出现大批市场主体停业。其中尚有许多具有竞争能力和市场需要的市场主体存在。这类主体在经过休息整顿后,仍有可能具有活力。歇业备案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时间,降低维持成本。这是本办法出台的现实需求,也是本办法出台的根本目的。

三是,省市统一部署,平稳经济发展。根据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歇业备案制度的建立被列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州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中。这项制度旨在助企纾困,避免市场主体存在出现较大浮动,保持经济发展内在活力。

二、办法内容

本办法充分吸收和领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精神,规定一系列举措,主要分成五个章节:

第一章节“总则”。明确了歇业制度出台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了歇业备案登记的登记机关和期限。

第二章节“歇业备案程序”。明确了歇业备案登记的程序和材料的要求,说明申请途径可通过线下申请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申请两种。明确了歇业期间,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作为法律文书送达实际地址。

第三章节“歇业备案后的法律效力”。明确了歇业期间,市场主体、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税务办理、社保医保办理、住房公积金办理等规定。

第四章节“歇业备案的恢复”。明确了歇业备案恢复的五种情形,以及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或者不再经营的情况下的程序要求。

第五章节“其他”。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办理备案的,以及按照规定公示终止歇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主要特点

(一)明确了歇业登记备案市场主体的要求。本办法明确歇业是依法设立的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同时要求歇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多部门制定歇业配套管理措施。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市场主体年报、税务申报,职员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等内容的详细规定,既保障了歇业备案登记制度的落实,也确保市场主体、相关利害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延续。

(三)建立信用约束制度。明确市场主体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办理备案,以及按照规定公示终止歇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解读机关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刘杰鹏(88928890,注册分局)

五、实施时间

《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