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22-052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文 号: 温政发〔2022〕12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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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温州市重大
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
通 知

发布日期: 2022- 05- 09 12: 3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温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

一、编制原则

坚持“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聚焦重大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三大领域,立足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突出“补短板、增动能、惠民生”,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投资体量大,具有战略意义、引领作用、支撑作用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着力形成“前期攻坚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续建实施一批”的滚动推进机制。项目按进度分成建成、续建、开工、预备(力争开工)和前期五大类,其中2022年完工或建成投用的列为建成类,2021年已实施的项目列为续建类,2022年内明确开工的项目为开工类,2022年内力争开工的为预备(力争开工)类,2022年内启动项目前期研究的为前期类。

二、编制范围

(一)重大产业项目包括制造业、能源产业、现代服务业、产业平台等领域项目。

1.制造业项目:包括电气、鞋业、服装、汽车零部件、泵阀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

2.能源产业项目:包括核电、能源储运、抽水蓄能、风电、光伏等项目。

3.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现代商贸、旅游、康养服务等项目。

4.产业平台项目:产业创新平台、企业小微园等项目。

(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综合交通、新基建、水利、市政道路等领域项目。

1.综合交通项目:包括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省道、机场、航道码头、枢纽和场站等项目。

2.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项目。

3.水利项目:包括防洪排涝、海塘提标改造、三大江及跨县流域治理工程等项目。

4.市政道路:包括主干道、城市快速路、过江通道等市政交通项目。

(三)重大民生项目包括社会事业、城市更新、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

1.社会事业项目:包括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新建扩建工程,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项目,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项目。

2.城市更新项目:包括排水管网提升、道路整治、未来社区、安置提速、棚改等项目。

3.生态环保项目: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公园、城市绿道、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引调水、供水、净水厂等项目。

4.公共服务项目:包括安全保障、公检法等项目。

三、计划安排

全市拟安排重大建设项目815个,总投资1672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09.2亿元。其中续建类项目433个(含建成85个),年度计划投资1372.7亿;开工类项目221个,年度计划投资310.2亿元;预备类(力争开工)项目86个,总投资1574.4亿元,力争计划投资26.3亿元;前期类75个,总投资2602.5亿元。

四、项目管理

(一)强化统筹协调。发改部门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将项目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相关部门,突出条块化攻坚、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条块共抓、合力共推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督查激励。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照项目清单,细化时间节点,加强进度把控,逐个项目抓攻坚、抓推进、抓落实。要突出“以事找人”,完善项目动态督考推动机制,以超常规的举措全力抓好落实,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投产,形成“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鲜明导向。

(三)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要素跟着项目走”工作导向,坚持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对大而优的项目实行用地优先供给、资金优先统筹、问题优先解决,最大力度争取上级土地、能耗和资金等要素支持,确保项目早开工建设、早投产达效。

附件:

1.2022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pdf

2.2022年重大产业项目清单.pdf

3.2022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pdf

4.2022年重大民生项目清单.pdf


2022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一、有关情况说明

(一)计划编制范围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资金,采取直接投资方式、项目资本金注入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各有关单位利用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直接投资建设或项目资本金注入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维修改造、非单纯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由省属部属单位实施,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参与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如符合条件的机场、港口、高速、铁路等项目;

——市本级政府投资占股的PPP项目;

——由区级审批,市区两级财政预算资金共同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如快速路、道路整治、城市主干道项目;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浙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利用本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直接投资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市城发集团利用封闭区资地平衡资金直接投资建设的项目。

(二)项目入选标准

列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类计划,原则上要求是2021年底前完成工可批复或已经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研究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特别重要的,可以由项目建议书批复等正式依据替代。根据项目建设阶段,分为续建(含建成)、开工两类项目。

列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预备计划,基本要求是计划争取2022年底开工,但截止2021年底项目预可研文本已编制但未经市本级政府投资决策研究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

列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基本要求是2022年能开展前期工作且力争2023年前开工建设的项目。

退出市级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基本上要求是2021年已完工的项目或因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变化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按期实施的项目。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22年市级政府投资共安排352个项目,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320.6亿元,市级财政性资金共安排104.8亿元。其中,市本级项目278个,年度计划投资281.7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68.8亿元;市级功能区项目74个,年度计划投资38.9亿元,功能区财政资金安排36.0亿元。

(一)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除市级功能区外)

——按项目工期分:

续建项目99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204.0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43.7亿元。

开工项目48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70.0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24.2亿元。

预备类项目23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7.7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0.9亿元。前期类项目108个。

——按各类主体分:

市直单位共安排项目132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216.4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37.0亿元。

市区共建项目共安排项目24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43.7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11.0亿元。

市城发封闭区共安排项目122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21.6亿元,封闭区资地平衡资金共安排20.8亿元。

——按重点领域分:

综合交通共安排续建、开工等实施类项目22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189.8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15.9亿元;预备类项目3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2.1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0.2亿元;前期类项目13个。

农林水利共安排实施类项目3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9.2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2.0亿元;预备类项目2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0.4亿元。

市政公共设施共安排实施类项目48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25.4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13.7亿元;预备类项目12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3.1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0.6亿元;前期类项目64个。

社会事业共安排实施类项目41个,社会事业项目包括教育、医疗、文体养老项目,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29.4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20.5亿元;预备类项目4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前期类项目24个。

保障安居及TOD开发共安排实施类项目23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19.1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15.0亿元。

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共安排实施类项目10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1.1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0.8亿元;预备类项目2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1.1亿元,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安排0.1亿元;前期类项目7个。

(二)市级功能区项目

续建项目28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22亿元,功能区财政资金共安排19.7亿元。

开工项目19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11.8亿元,功能区财政资金共安排11.6亿元。

预备类项目16个,初步安排年度计划投资5.1亿元,功能区财政资金共安排4.7亿元。前期类项目11个。

注: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含市本级预算财政资金、市城发集团封闭区块资地平衡资金、市级功能区财政资金。

(三)项目退出情况

因完工退出项目54个,总投资113亿元。因政策原因、资金未落实等原因退出项目共24个,总投资209.6亿元,其中实施类3个、前期类21个。

三、实施类项目计划管理

(一)强化政府投资全链条管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包含规范的政府决策、前期审批、建设监督、竣工验收等流程。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前期推进,鼓励引导本土工业产品参与配套。续建项目要争取早日建成投用,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开工项目要加强协调服务,加快破解征地拆迁、要素保障、配套工程等难题,及时向发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项目推进中需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启动实施。财政部门要根据计划安排以及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二)强化计划执行刚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不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据《政府投资条例》责令项目业主进行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发改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落实专人,认真及时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进度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度报表及有关信息报送市发改委。

四、前期类项目计划管理

列入前期计划的项目,可按规定委托中介机构或自行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前期研究经费确需财政保障的,由市财政部门列入当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未列入前期计划的,原则上财政不安排前期研究经费。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快项目前期推进,需要国家、省审批的项目要积极向上汇报衔接,争取尽早获批。预备类项目要倒排时间节点,按照年内开工的标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具备条件后按规定报批,尽快启动实施并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研究类项目在前期研究达到必要深度后,由项目申报单位提出拟实施申请,按规定报请决策。

附件:

1.2022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汇总表.pdf

2.2022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续建类项目计划.pdf

3.2022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新开工类项目计划.pdf

4.2022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预备类(力争开工)项目计划.pdf

5.2022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前期类项目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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