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11/2022-05784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2-0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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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建〔2022〕10号 各区财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9〕16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2〕31号)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增加各区2022年“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指标。资金可统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海绵管廊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任务支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市县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请各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2年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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