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2003/2022-0586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文 号: 温政办〔2022〕53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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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第四批市级“四好农村路”暨美丽乡村公路
示范乡镇(街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07- 14 15: 04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3号)及有关评价办法,经过申报、评审程序并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洞头区东屏街道等11个乡镇(街道)(名单附后)为第四批市级“四好农村路”暨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现予以公布。

希望示范乡镇(街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拉高标杆、查漏补缺、争创一流,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和美丽乡村公路建设,为助力温州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四批市级“四好农村路”暨美丽乡村公路示范乡镇(街道)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四批市级“四好农村路”暨美丽乡村公路

示范乡镇(街道)名单


洞头区:东屏街道

永嘉县:茗岙乡、沙头镇

文成县:玉壶镇、周壤镇

平阳县:南雁镇、山门镇

泰顺县:南浦溪镇、大安乡

苍南县:马站镇、桥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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