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08 09:54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今年以来,温州市紧抓机遇风口,把加快支持发展预制菜产业作为引领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的新引擎,写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两会”报告,系统谋划“十个一”举措全域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致力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全力打造极具辨识度、美誉度、知名度的东南沿海预制菜产业名城,紧盯全国前沿、率全省之先系统谋划提出了“一城十链百企千亿”目标定位,引导温州企业快速切入未来的万亿市场新赛道。近期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在温调研时,对温州预制菜产业发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勉励温州要做好预制菜百年企业的文章。市委刘小涛书记、张振丰市长多次批示,要求抢占行业“风口”,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10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支持温州企业紧抓机遇、抢占赛道,予以品牌宣传、市场推广等方面的财政奖补。比如,市级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预制菜“十强百品”评优遴选、宣传推介、展示展销活动。支持部门牵头、企业组团开展品牌推广、电商直播、广告宣传等活动,市财政给予企业承担经费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金奖补。

二是支持企业技改、科研攻关、产业园布局等,通过整合政策资源,梯次培育一批规上企业、“链主”企业、上市企业,带动预制菜全产业链集群化发展,同时提出人才支撑和用地方面的保障。比如,预制菜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补助;企业一年内生产性设备与信息化投入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技改项目,按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建立温州预制菜产业研究院,对研究院接受政府委托的公益性科研项目,市财政予以全额经费补助;对接受企业委托、政府确认的科研项目,市财政给予科研经费的50%、最高100万元的补助。重大课题研究实行“一事一议”。

三是重点解决冷链仓储、物流成本高的问题,加快建设共享冷库、共享实验室,支持企业抱团组建预制菜产业联盟,与物流企业开展深入合作,最大幅度降低物流成本。比如,支持企业抱团建立温州预制菜产业联盟,组织与物流企业开展合作,设置营销总额、同比上一年度增量、流通效率、服务质量等指标对物流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市财政每年对排名前3位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四是加强多元化投融资服务,积极探索设立共富基金优先投向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共同富裕相关领域,鼓励温州企业参与设立或投资子基金,市级产业基金给予倾斜支持。比如,引导金融机构提供差别化专项政策支持,市财政给予企业不高于一年期LPR的贷款利率60%的贴息,年度总额不超过20万元。支持推行含农产品质量安全险、冷链物流险、财产险、第三责任险的综合性农业保险,市财政给予企业保费80%的补助。

五是扩大产品出口贸易。预制菜出口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国家的一般性国际性展会的,每个展位费给予 60%、最高 2.5 万元的补助,其他地区的每个展位费给予 50%、最高 2 万元的补助,同一展会每家参展企业最多补助 4 个标准展位。支持预制菜出口企业打造自主品牌,对新获浙江出口名牌、温州出口名牌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5 万元、5 万元的奖励。支持预制菜服务平台建设,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试点),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和30 万元的补助。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目标定位。为加快推动我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编制了《温州市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提出“一城十链百企千亿”的目标定位,即“通过3-5年努力,建成东南沿海预制菜名城,打造10条温州特色的预制菜全产业链,培育示范性规上企业100家、预制菜名品100个,预制菜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通过打造米面制品、糯米山药、大黄鱼等十大预制菜产业链,未来三年全产业链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二)关于工作载体。目前,我市已建立预制菜“链长制”工作专班,王彩莲副市长为链长。建立部门协同的链办工作机制,清单化列出全年目标、计划任务、调度进展,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判、部署落实,协同化推进补链、延链、强链。建立预制菜产业联盟、产业发展研究院,以预制菜产业为牵引,整合食品加工、农业生产、餐饮酒店、包装机械、营销平台、冷链物流、金融保险、科研院所等资源,全面推动预制菜全产业链联动发展。今年全市新谋划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招商引资项目36个、总投资近211亿元,其中预制菜产业项目投资达80亿元。引进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广东省农科院合作研发,整合温州科研资源成立预制菜产业发展研究院,计划8月发布第一批温州预制菜团体标准。

四、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解读单位: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林日春

联系电话:0577-88960018

政策原文: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