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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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印发了《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公共理解和执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 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是指工业企业项目“促开工、促试产、促融资”。 二、企业投资项目促产“一件事”改革实施办法印发的意义是什么? 主要是促进企业投资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快融资,有效降低制度性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什么是“促开工”? “促开工”是指重大招商引资等“一事一议”工业企业招拍挂项目,意向企业利用地块出让公告期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准备期,先行开展项目的准备工作,相关审批职能部门采取“预审查”的方式,对意向企业的工程设计方案提前审查,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交地确认书后,同步办理开工前许可手续。 四、“促开工”的适用对象? 适用于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企业投资工业类、仓储类项目。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适用于本办法: (一)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事关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 (三)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 (四)须特殊管理的建设项目。 五、“促开工”的办理流程? 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方案预审阶段、合同签订阶段、许可核发阶段。基本上实现拿地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许可证(不包括公示时间)。 六、什么是“促投产”? “促投产”是指企业投资项目工业厂房在竣工验收之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预初步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预验收通过后,企业进行生产设备试运行。 七、“促投产”的适用对象? 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新建的企业投资项目工业厂房。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适用于本办法: (一)生产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的仓库和厂房; (二)市政管网配套不健全,需破坏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的; (三)位于文物保护地带、建控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的环境敏感区; (四)位于机要单位和名木古树30米范围内; (五)可能影响周边主体相邻权等合法权益的项目; (六)占用河道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项目。 八、“促试产”的实施要求? 主要是提前技术交底、加强现场管控、分栋分层验收、压减材料和时限、签订政企合同等。 九、什么是“促融资”? “促融资”是指新建的工业企业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并联办理,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开展金融信贷。 十、“促融资”的适用对象? 适用于全市新建的企业投资工业企业项目。 十一、“促融资”的办理流程? 新建工业企业项目“促融资”办理流程,分别为企业申报、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各验收事项全部办结后,建设单位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证登记。 十二、政策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温州市政务服务局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577-88926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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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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