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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28 16: 22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及国办公开办《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主要内容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教育卫生大楼6、7、14楼,邮编:325000,电话:0577-88580015,传真:0577-885800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根本,坚持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手抓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年度各项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努力开创“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篇章。同时,在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落实到位。同时,时刻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卫生健康信息。

(一)是抓好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领导负责制,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机制,并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执行措施,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并完善《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进一步明确职能和责任,规定了公开的申请方式、申请和答复程序等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我委依托各类综合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等多种信息渠道,公开发布政策动态,招标采购、人事任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发布疫情动态、健康宣教知识等各类居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积极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增进公众对本单位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严格保密法制审查。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和保密原则。对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相关详细规定,认真地进行审查。至今,未出现过信息公开工作泄密情况。同时加强法制审查,认真对待每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耐心做好申请人的解释答复工作。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8条,其中微信平台发布2590条,门户网站发布408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7件,均及时予以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jw.wenzhou.gov.cn/

2.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1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1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争议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虽然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抓好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点。在日常工作制度仍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核、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服务及时性等方面仍需要进一步优化。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卫计系统所有信息公开及时。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序运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卫生健康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确保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发布及时、公开有效。三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政务公开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密切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确保能够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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