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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29 10: 41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统计局 字体:[ ]

本报告由温州市统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温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wztjj.wenzhou.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1号楼514办公室;邮编:325009;电话:0577-88967581;传真:0577-8896509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温州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推动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一)组织保障有力有序。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统计门户网站栏目维护责任清单,明确8个一级栏目28个二级栏目的时限要求、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并根据岗位调整实时更新经办人信息,做到公开工作连贯不缺位。二是规范公开机制。抓好网站管理工作,健全审核流程机制,强化信息发布审查,信息发布前严格审核,发布后定期维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

(二)平台架构健全完善。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和内容保障,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完善门户网站功能结构。系统梳理官方门户网站,设置组织机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政务公开、统计知识等15个一级栏目,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72条,其中工作动态564条、统计数据141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载体作用。二是开辟新媒体运营新路径。提高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温州统计”微信公众号累计阅读量近3.9万人次,比上年提升40%,10月首次荣登“全国市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TOP50榜单”(第29名),并与温州日报报业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在新媒体方面丰富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

(三)信息公开及时主动。一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高度重视群众意见,畅通意见受理渠道,门户网站全年接收并办结群众留言77条,平均办理时间1天,以优质的统计受理服务反馈群众意见。二是精准办理依申请公开。落实专人负责跟进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办结10件,根据掌握的情况分类办理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新媒体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生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公开力度,争取更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提升服务效能,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增强服务项目、服务群众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在与温州日报报业集团的战略合作基础上,共同发力,加强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三是丰富公开形式,持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合作,充分运用图表图解、生动案例等新颖的形式,多维度、立体式地解读统计工作,推进统计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和可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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