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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29 14: 4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公布2022年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9090000;传真89090100;邮箱:wzrsj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人力社保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聚焦人力社保领域重点中心工作,加强在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管理、人才招引和培养、劳动关系治理、就业创业等方面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条例公开要求,圆满实现“全年红”目标任务,充分展现人社民生服务“重要窗口”风采。

(一)落实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规定,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内容。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国温州政府网、温州发布、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州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温州人社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人力社保各项政策、服务指南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715条,提高人社政策透明度、服务性,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2022年,在光明网、中国劳动保障报、浙江日报等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报道100余篇次,其中中国组织人事报2篇、中国劳动保障报11篇、浙江日报15篇、温州日报63篇,本地各类媒体基本实现天天有人力社保相关新闻,有力扩大了民生政策知晓度。同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公开,2022年发布规范性文件6件,行政许可110件,行政处罚3件。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16件,同比增长60%。其中信函申请4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12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涉及社保政策、工资政策、城镇就业等方面内容,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办结,其中申请政府信息已主动公开的8件,无法提供的8件。

(三)深入政策文件解读。精心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政策解读。2022年,发布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温州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博士后工作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山区县创新型人才中级职称“直通车”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6个规范性文件,并进行详细政策解读。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以局官网、政务新媒体为基本发布平台,重点建好局“一网二微”:一网,即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推进网站集约化管理,网站首页6大主栏目,32个二级子栏目。2022年,按上级要求,对局官网发布内容存在的错别字、文字表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清理整改,不断拓展栏目内容,提高可读性。目前,公开栏目主要有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机构介绍、重点领域信息等项目。2022年,网站访问量超过1552万人次,日均浏览量在4余万人次,发布各类信息1263条。二微,即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人力社保局微博。微信公众号订阅数21.9万余人,同比增长12.3%,全年共发布信息358篇。温州人社微博发布信息94条。

(五)积极回应网络舆情。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全年妥善回应、处置和指导各地处置各类舆情140余条,未发生处置不力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情况。

(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100%、掌办率99.7%,对外公开的办事指南、经办流程均按省级规范标准实现统一,全市790多万个办件实现“零差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000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000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000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6

0000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要求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准确性、时效性得到了进步地提升,但在政策解读深入程度和形式上仍有所欠缺,另外个别内容存在文字表述错误的情况偶有发生。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夯实主动公开基础,扎实推进人力社保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各项惠民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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