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年报 > 市级部门单位 > 2022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29 17: 2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温州市惠民路85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8896859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市政公用、园林绿化、执法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领域,切实增强公开实效。稳妥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充分运用市局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政务微博、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等载体,让政务信息传播更快、更广。加强与媒体互动,将我局重点工作、创新举措、工作成效及时向公众展示。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民监督团、媒体代表,通过现场看、当场问答等形式回应民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形成良性互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网站。门户网站http://wzzhzfj.wenzhou.gov.cn/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全年共发布信息 2434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436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45条、通知公告1939条。同时,及时在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2.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补充,编辑发布“温州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836条、视频号64条,发布政务微博310条。

3.新闻媒体。全年被各大媒体报道221篇(其中国家级30篇,省级14篇,温州发布15条),制作播出《综合执法在身边》电视专栏47期。

4.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政策解读2件。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9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解读发布《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有效满足社会信息共享需求。此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事任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9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法规实施媒体见面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以完善制度为抓手,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补正、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要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依法规范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处理1件(重复申请),无法提供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1件依申请信息公开件(自然人)被提起行政复议,结果为胜讼;后被提起行政诉讼,结果为胜讼,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00

1

00000

1

00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2021年年度报告中提到的政务公开工作系统性、专业性研究等问题,我局针对性进行了整改,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信息有待深入挖掘,缺少主动谋划公开内容;二是有出现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现象。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完善以下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挖掘政策亮点。以问卷、调研、宣传报道等形式,扩大信息公开形式、范围,力求政策解读精准到位,让政策直达群众。二是强化制度落实。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各公开栏目逐项进行排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