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许道火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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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干〔2023〕3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许道火任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副局长; 丁建忠任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胡绍耀任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潘青来任温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汪长新任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朱翔鹏任温州市应急指挥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士东任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徐清雨任温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温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晓春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阿朋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兼)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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