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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30 15: 22 浏览次数: 来源: 区府办(外事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本报告由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2022年度各街道(乡镇)和区各有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洞头区人民政府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聚焦共同富裕,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全区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内容和执行情况。围绕特色工作,开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建设”及“洞察政策”等政务专题。开设建议提案专栏,公开2022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以及建议和提案答复内容。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常态化发布新型疫情最新情况和科普知识,2022年发布192条,累计发布477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43件,其中区政府本级8件。出台《洞头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到答复内容既合法规范,更合理有据,较好地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托网站集约化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分类整合,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集约化、规范化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依托省市政府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和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坚持正向引领与检查通报相结合,对网站和新媒体实施常态化监管。2022年信息公开站点后台总信息数为4908条,审批中心办件数为217470件。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运行制度管理机制、弱账号退出机制,整合清理率达50%。强化政务服务,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主阵地,及时更新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内容。积极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大字版、简洁版移动政务服务应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全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名册。出台《洞头区政府信息发布机制》等12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洞头2022年度督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绩效目标、分值权重、督查方式等,今年以来发布政务督查通报3期,整改通知书10期。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区网络问政平台,开展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

30

2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0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925

行政强制

25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1005.3847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1

0

0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1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1

1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仍不够丰富,政策宣讲的覆盖面仍不够广;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完善;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仍需加强;四是全区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仍需提高。对此,2023年区政府将以考核评价“砍尾脱后、进等升位”为目标,以打响“洞察政策”政策解读专栏为亮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注重解读形式的多样性,利用政务新媒体、线上直播、线下宣讲等多种宣传渠道,大力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二是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丰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三是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着力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四是狠抓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培训学习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形式,强化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洞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等均在已在上述内容中报告,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为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洞头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电话:0577-6348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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