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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30 17: 2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绿色温州”http://sthj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37号;邮编:325027;电话:0577-88362963、88368067;传真:0577-883624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运用绿色温州网、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温州生态环境”微信和微博、“温小宝”抖音、“六·五”世界环境日、温州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公开平台和载体,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扩大公众参与渠道,服务和满足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2022年,通过绿色温州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1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2021年结转1件,结转至2023年继续办理2件,因此共按时办理答复61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及时答复网上咨询的各类问题,收到网民咨询投诉46条,均按时回复办理。“温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532篇,微博发布图文信息710篇。

(一)优化服务,高标准抓好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主平台、主窗口作用,持续加强温州生态环境网站建设,围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网站信息质量,调整网站栏目设置,规范各栏目信息发布频次,强化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和排名,每日公开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项污染物实时监测数据。每月发布降尘监测信息和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全年共发布24份。公开地表水水质、水源地监测信息,每月发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水环境月报,全年共发布24份。间隔自动发布地表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及时公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小微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单位信息。

三是深化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加强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信息公开,实时公开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间隔实时发布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2年全市累计对4803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其中重点排污单位567家次;实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温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双随机抽检企业情况。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全公开。及时公开市本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许可等行政许可信息187条,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公示2022年全市信息1163条、排污许可证审核1614家。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公开,2022年温州市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共13590家。其中,评级为A级企业为11549家,B级企业为1791家,C级企业183家,D级企业61家,E级企业6家。

(二)融媒联合,高精度打造宣传对外窗口

一是宣传热度排名全省前列。“温小保”融媒体目前立足于“两微一抖一号”四大新媒体平台,打造了“图、文、影、音”为一体的融媒体立体传播形式。今年以来,围绕温州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微信公众号开设了“美丽浙江建设”、“减污降碳”等20个特色内容专栏,并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全国低碳日,分别策划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低碳宣传有奖竞答,吸引了众多平台粉丝的互动与参与等,从而提高了粉丝活跃度,扩大信息传播面。视频号、抖音深入实地,将镜头对准一线,生动反映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中环保设施宣传片还被生态环境部点赞采用。全年融媒体平台共制作、推送短视频100条,播放量约45.7万次;发布图文信息1242篇,阅读播放量约298.5万,抖音、视频号的宣传热度均为浙江省地市级环保视频平台首位。

二是央省平台频现温州身影。与中国新闻社建立战略合作,组织业务处室召开新闻选题对接会,共同梳理近年来生态环境工作重点与亮点,精心谋划“1篇综合+10篇单体”的主题宣传报道,于中新网app全景展示近年来温州生态环境工作所取得的突出成绩;此外,《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底色》等报道先后登上央视新闻联播、中国环境报头版、浙江日报头版、学习强国app等央级、省级重要媒体。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共刊发新闻报道500多篇,其中《中国环境报》26篇,《浙江日报》46篇,较好地营造了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三是精心打造专题宣传策划。组织召开2021年度环境质量状况、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及服务规范》等两项地方标准、《温州市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条例》等4场新闻发布会,并开展局长接听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网络交流活动,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回应群众关切。此外,组织开展两期以“看幸福温州之五水共治”和“寻访美丽中国建设的温州样板”为主题的媒体采风行动,邀请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社、浙江日报、温州日报等十多家媒体实地走访各县市区,对温州的“五水共治”、“美丽温州建设”工作成效进行集中宣传。

(三)规范办理,高要求办理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2021年结转1件,结转至2023年继续办理2件,因此共按时办理答复61件。61件办结件中,按办理结果分:予以公开的30件、部分公开的4件、本机关不掌握的27件;按申请方式分:网络申请38件、信函申请23件。

二、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2022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4

1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3

0

1

0

1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1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5

4

0

1

0

1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1

0

0

2

四、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了一定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发布工作规范有待提升。下步,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力度,采取骨干授课、点对点补课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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