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01/2023-0896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文 号: 温政发〔2023〕23号 阅读版本:
发布机构:
温州市人民政府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9-20
有效性: 统一编号: ZJCC00–2023–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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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加快高等教育
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07 16:0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普通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具体要求,结合温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引领、内涵发展、服务地方”为主线,以争创“双一流196工程”和“双高计划”建设为重要抓手,加快全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实施教育强国战略、“八八战略”和助推三个“一号工程”、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 幸福温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高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高水平学科、专业(群)建设显著提升,高校对地方发展的支撑引领更加突出,争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基础更加扎实。到2027年,力争2所高校入选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2所以上高校入选下一轮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实现国家“双一流”高校、职业本科院校零的突破,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数达到15个以上,高校毕业生留温率达到43%以上,温州作为浙江省三大高等教育中心之一的地位更加稳固,多项指标冲击全省前二。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

(三)健全党对高校全面领导机制。构建市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健全高校办学发展联审协调机制,强化市域内高等教育资源统筹。完善“厅市共建”机制,深化全市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加强高校领导班子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班子成员。支持高校实施党建“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程,争创“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院校”等品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清廉教育、清廉学校建设。

(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压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健全高校分管副书记“双月例会”制度,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管理、网络舆论引导等工作。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建设30个左右“十大”育人体系思政工作室。打造“大榕树·温思政”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品牌,建设10个左右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支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高校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建设。

三、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

(五)优化高校层次和类型结构。支持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大学争创省“双一流196工程”院校,支持温州大学建成侨特色“省部共建”高校;支持温州肯恩大学加快打造国际化、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支持温州理工学院、温州商学院创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双高计划”建设,加快整校或专业“升本”;支持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冲击下一轮“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支持温州城市大学加快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终身教育新型高校;支持温州技师学院扩容提质,推动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积极稳妥推进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转设。

(六)完善高等学校规划布局。科学编制高校发展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加快温州理工学院乐清校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文成校区建设;支持温州大学做强瑞安研究生院,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永嘉学院办学发展;支持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推进鹿城(藤桥)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和县(市、区)联合举办县域特色学院;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新型高校。推动高校与县(市、区)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四、加强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

(七)加强高水平学科建设。持续完善学科体系,支持高校创建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和交叉学科发展特区。加大力度培育5个左右冲击国家“双一流”的重点学科;支持20个左右省一流学科建设工作,并努力争创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登峰学科;坚持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遴选建设15个左右市级一流学科。支持温州大学等市属公办高校硕士点、博士点增点扩面工作,获批增设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点的,从次年起每个获批专业绩效额度增加20万元、35万元、100万元。

(八)强化专业设置动态调整。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高校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业,鼓励优先发展智能制造、新能源、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等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康养、家政、知识产权等人才紧缺专业,调减或停办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支持本科高校加快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和重点专业,支持高职院校加快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市属公办高职院校获批增设专科专业的,从次年起每个获批专业绩效额度增加20万元。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评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市属公办高校,绩效额度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给予省属高校相应额度奖补。紧密对接温州产业发展需求,支持25个左右市级特色优势专业(群)建设。

五、全力引育高层次人才

(九)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落实省“双百行动”计划,支持全市高校按照“引进一个人、带来一群人、完善一链条、壮大一产业”的招引思路,力争新引育院士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5名左右。支持高校深化省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着力推进人才发展系统重塑。支持高校深入实施“瓯越英才计划”,不断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引进、共同使用人才,共享科研平台和产出成果,探索构建校企“人才池”。支持高校争创省级文科实验室,引育人文社科类高层次人才。

(十)强化高层次人才政策保障。迭代升级“人才新政40条”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高校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激励。针对引育的省有关高层次计划人才,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资助。将省属高校纳入各项市级人才政策覆盖范围,在人才安家费、人才购房补贴、博士后流动站资助等政策上享受同城待遇。支持高校引进D类及以上高技术技能人才,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薪酬在激励性政策中予以倾斜安排。探索建立师资博士后制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博士后培养渠道。

六、全面改善高等学校基础办学条件

(十一)改造升级高等教育园区。全面升级茶山高教园区环境和品质,支持高校与山根音乐艺术小村等文旅项目深度融合发展;依托温州理工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探索在温州湾新区打造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特色的第二高等教育园区或职业教育园区,推动高校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支持其他高校加强与属地联动,服务区域产业发展。支持在高教园区周边或高校周边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空间和平台,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孵化。对高校新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每家分别给予最高奖励80万元、40万元。

(十二)加快高校校园扩容提质。支持温州医科大学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新校区建设;支持温州肯恩大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加快校园续建工程,有序拓展办学空间。支持高校改善教学条件和后勤保障设施,推动温州大学综合性大学师范教育基地等四个“教育强国”项目建设。支持高校深化数字化改革,加强智慧教室、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和虚拟学习场景建设,建设20个左右市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50门左右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七、扩大和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十三)优化政府“放管服”改革。支持高校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创新办学理念,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校内管理制度体系。明晰市直有关单位管理高等教育的权责,规范管理方式和程序,减少对高校办学不必要的考核、评估、检查。支持高校深化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校内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办学的体制机制。配合省委教育工委健全完善高校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市属高校的分类考核。

(十四)扩大高校人事管理和经费使用权限。支持市属高校在核定的党政机构、教辅机构总量内,自主规范调整机构设置。扩大岗位设置自主权,支持高校动态调整岗位设置,差异化安排不同学科专业的岗位构成。扩大教师招聘调配自主权,支持高校自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扩大办学经费使用权,简化程序、优化方式,允许高校在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内自主安排。优化人才引进流程,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由高校自主考核录用,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

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十五)一体培育创新人才。构建高校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合作育人新机制,支持高校与产业园区及行业企业联合建设4个左右市域产教联合体、5个左右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支持高校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探索建设现代产业学院、现场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打通高校与科研院所人才引育壁垒,协同开展科技攻关和研究生培养。支持温州大学申请增列为浙江省选调生资格院校,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争创全国定向培养士官院校,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争创浙江省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学校。

(十六)促进高校服务地方发展。支持高校联合瓯江实验室、中国(温州)双碳科创港等高能级平台,围绕眼脑健康、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激光智能装备、新材料等领域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建设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科技创新项目,联合申报科技成果奖。推进高校毕业生留温就业创业工作,持续强化温州大学、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全国领先地位。支持温州市新能源学院建设,助力我市打造全国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对市属公办高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根据财力实际,统筹经费予以适当配套支持。对获国家科技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获省科技大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项目完成单位,分别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支持高校建设50个左右市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九、全面扩大高等学校开放合作

(十七)打造对外开放高地。支持全市高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共建。加大对温州医科大学阿尔伯塔学院的支持力度,打造人才引育与科研合作共赢的双轮驱动新样板;支持温州大学意大利分校发展,支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打造中意职业 教育园区;支持温州肯恩大学进一步深化中美人文交流;支持温州理工学院与香港理工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名校加强合作交流;支持高校加强与澜湄五国在创业教育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高校加强对台工作,深化教育、科技、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合作。支持高职院校争创教育部“中国特色、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院校。

(十八)加强开放合作交流。支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国际组织、大学联盟打造高能级教育合作平台,汇聚高端创新要素。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建设好温州医科大学华佗学院、温州大学意大利分校、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亚龙丝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乌兹别克斯坦鹏盛丝路学院等省级海外丝路学院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南非丝路学院等非省级丝路学院。支持高校设立外国专家、外籍院士、海外著名高校讲席教授工作站,并支持与温州国际友好城市联合建设海外学院。

十、工作保障

(十九)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完善市属公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健全高等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力争市属公办高校财政拨款经费逐年只增不减,支持高校争创“双一流196工程”院校和“双高计划”建设,打造一流学科、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特色优势学科与专业(群)等重点项目。拓宽高等教育筹资渠道,支持高校按程序设立教育发展基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对市属公办高校上年度确认通过基金会接受的实际到账的货币资金,视捐赠收入规模变化及财力状况等因素,予以适当财政配套支持。

(二十)加强机制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依职能加强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素保障。完善高校办学发展联审协调机制,强化高等教育发展顶层设计,及时研究解决办学中遇到的难题。支持温州大学在争创“双一流196工程”院校过程中,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有关政策。出台《在温高校毕业生留温工作专项激励办法》,持续提升毕业生留温率。完善工作推进方式,实行专班专人负责制、工作协同机制、清单销号机制、督查督办机制,确保本方案工作内容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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