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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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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召开“政在发布”线上新闻发布会(第9期)
发布日期: 2023- 12- 21 10: 4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字体:[ ]

发布人: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丹

大家好!温州是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全国质量立市活动的发源地,今年是温州市提出质量立市30周年。从“质量立市”到“质量强市”,“敢为人先 追求卓越”成为温州城市质量精神,让城市发展更加美好、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三十年来,我们从率全国之先,提出实施质量立市战略,到三位一体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和品牌强市建设,质量理念深入人心。

三十年来,我们深入实施“腾空换鸟 凤凰涅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高质量创成一批国家级生产基地、示范区、一批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质量成果走在前列。

三十年来,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市委质量督察工作,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质量奖培育体系;创新推出“质量贷”金融产品,质量变革卓有成效。

三十年来,我们优化提升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质量基础不断夯实。

三十年来,我们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行业协会“质量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向全市102家行业协会转移下放9大方面27项事权,质量共治全国领先。

12月15日,我市将召开温州市质量立市30周年大会。温州将以此为新起点,推动全市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在打造质量强国标杆城市中继续走在前、立新功。

【问答环节】

问题1: 当前我市有哪些质量方面的激励政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我市出台了多项的产业政策,激励广大企业开展提升质量和品牌创建活动,促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质量方面主要有以下的政策:

1.质量奖奖励。新获得中国质量奖及提名奖的分别奖励 300 万元、150 万元。新获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浙江省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分别奖励 200 万元、60 万元;新获温州市市长质量奖、温州市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分别奖励 100 万元、30 万元。

2.“浙江制造”企业奖励。新获“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奖励 20 万元,通过非认证渠道获得“品字标”使用权限、被认定为省“品字标”企业的奖励 10 万元。

3.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项目补助。每年遴选一个市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项目,给予市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项目最高 20 万元补助。

问题2:请具体介绍“质量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部门与银行开展合作,以获得质量奖、“品字标”品牌的企业为主要授信对象,为企业技术攻关、质量改进等工作提供金融信贷支持,推动更多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品字标品牌等质量荣誉创建。我市深化“政银合作”,创新推出“质量贷”金融产品,将企业质量荣誉转化为融资资信,共提供授信资金额度100亿元,2022年授信金额突破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