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520”婚姻登记可预约啦! | ||||||||||||||||||||||||||||||||||||||||||
|
||||||||||||||||||||||||||||||||||||||||||
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婚姻登记需求,温州市婚姻机关决定今年5月20日(周六),婚姻登记业务照常办理。4月21日起,可进行网上预约,为避免扎堆登记,请当事人提前2至30天登录浙里办或支付宝,搜索“浙有姻缘”或关注“温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搜索婚姻登记进行预约,并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登记。 幸福的婚姻是男女双方的梦想,美满的家庭是社会相谐的基础,在此倡导广大新人:爱情贵在真心,婚姻重在责任,树立正确的婚嫁观,选择伴侣应以品德为先,以感情为基础,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反对借婚姻之名索取财物;提倡婚礼仪式从简,不让盲目攀比成为婚姻家庭的负担。婚庆活动拒绝排场、反对奢靡、不大操大办,举办简约、高雅、文明、环保的婚礼仪式,营造健康向上的文明婚俗新风尚。 注意事项: 1.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内地居民以及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2.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5.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需携带的材料: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双方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3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7.涉外婚姻登记需携带的材料请咨询88639628。 温州市各婚姻登记机构联系电话地址一览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