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地方标准编写单位和专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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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浙江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等精神,为夯实数字化改革安全底座,提升党政机关信息安全水平,为政府部门各相关单位、安全厂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指导,现面向全行业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和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编制的标准名称 1.《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资产管理规范(暂定名)》 旨在落实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电子政务外网中建设、运行及使用的各类资产信息的制度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设备、办公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和信息数据等资产)。为我市各级单位履行电子政务外网资产的登记、管理、清查、维护、更新等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标准依据和技术规范,进一步提升全市网络安全管理、风险隐患防范及防护能力。 2.《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体系风险评估规范(暂定名)》 旨在面向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及使用单位,建立一套适用于相关网络资产及安全运营体系的风险评估规范(包括评估流程、指标、内容及规范等),为安全隐患发现、风险危害评定、防护措施落实、问题督促整改等提供标准依据,提升我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管理及保护能力。 二、参编单位、参编起草人资格条件 1.参编单位应为在领域内依法开展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工作,且业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参编起草人应熟悉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参编单位、参编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1.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可以发表独立见解并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和建议。 3.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4.能够分享本单位在相关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成效,供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5.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6.根据需要能够为标准研制提供必要的支持及其他保障。 7.在相关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名称。 8.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相关地方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单位原则不超过2人)。 四、申报材料及报名方式 1.有意向参与标准编制的单位,可报名参加一项或多项标准编制工作,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确定参编单位和参编人。 2.请有意向的申请单位填写《地方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于2023年4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市大数据局(联系人:李文杰,电话:0577-88961193,邮箱:aqbzbz@wenzhou.gov.cn)。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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