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优80条”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 ||||
|
||||
近日,《关于鹿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优80条”的若干政策意见》发布,对标市级四大产业政策推出80条专项政策,以进一步助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该意见自今年5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此次意见分为政策条款和附则两部分内容,涵盖现代服务业、工业经济、开放型经济、农业农村四大领域,并针对加大高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中小学)推出优惠政策。 其中,现代服务业方面,将大力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升级发展信息服务业、提升发展商贸服务业、创新发展现代金融业、培育优质工程设计监理企业、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楼宇经济新高地。如对于首次规下升规上的企业,经认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增月度上规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额外奖励5万元;对于获得上一年度服务业突出贡献奖、服务业20强荣誉且上一年度在该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最高每月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但不超过实际租赁成本,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针对发展楼宇经济,鹿城区此次就推出近10条鼓励和优惠政策,涉及改造升级、企业招引、产业集聚、规模提档等多方面。如对建成15年及以上的楼宇,开展楼宇硬件提升改造工作,经备案审核后,1年内对楼宇外立面、公共区域、电梯、停车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且改造后楼宇评定达到B级以上或特色楼宇标准,单栋楼宇改造金额200万元以上(房屋维修基金改造金额除外)的,按工程结算审计金额的20%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在楼宇运营服务地方标准评价中,认定为A类、B类的重点楼宇,分别给予统一运营管理单位60万元、40万元的奖励等。 工业经济政策主要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动能转换、助推企业提档升级、加大要素保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如对新落户鹿城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奖励,对新落户鹿城的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开放型经济政策在市级重点展会参展补助的基础上,专门对企业参加境内外自办展展位费、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人员费、组团参加境外展会或商务活动等设立区级补助。 为保障乡村振兴示范带和未来乡村运行维护,工程项目竣工后,每年奖励街镇乡村振兴示范带运维经费50万元,未来乡村运维经费20万元;对新创新时代美丽乡村进行奖励,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10万元,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15万元等。 此外,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高管(人才)子女,除可享受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入学名额优先照顾,还将享受学前教育、公办初中起始年级入学名额的统筹安排。(记者 笑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