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00MB1685697R/2023-08633 主题分类: 医保类-
答复时间: 2023-06-27 主办单位: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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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医保类-
答复时间: 2023-06-27
主办单位: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7-17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2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3- 07- 17 20: 34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答复意见:

张武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将我市药品“网订店送”纳入医保结算的提案》(政协提案26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你提出关于我市药品“网订店送”业务未实现医保支付结算的问题,并在借鉴其他地市结算模式、强化居民医保账户和用药安全、实现数字化“地图找药”服务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对我们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建议“借鉴其他地市网订店送医保结算模式”的问题。根据浙江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我局于2022年12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温州市“互联网+医保”发展实施方案》(温医保联发〔2022〕10号),明确凡是依托实体机构经营,医保部门审批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成功对接医保移动支付与医保电子凭证,均可申请开通“互联网+医保”。经前期系统改造,目前全市17家定点医疗机构已上线“互联网+医保”。

同时,2018年9月,我局联合卫健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温州市门诊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慢性病处方医保用药量从原来1个月放宽至3个月的基础上,通过打造“定点医疗机构 +药品配送平台+ 药物流服务商”慢性病处方药品配送网络,打通药品配送“最后一公里”。目前服务已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慢病病种13个,慢病药品目录5000余种。

二、关于建议“实现数字化地图找药服务”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2023年2月,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了“温州市医保地图”,该地图已在“温州便民地图”小程序正式上线,目前涵盖全市1731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疗机构484家,定点零售药店1247家,数据在陆续更新中。用户既可以根据自己的定位,按照距离远近查找附近的定点医药机构,也可以按类别、辖区、热度等其他方式进行搜索,实现一键导航、在线分享等功能。截至目前,该地图使用用户量达4400余位。

此外,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将在数据服务、技术保障等方面为我们提供协助,不断完善医保定点机构电子地图,打造更多优质的便民应用场景,提升群众查询使用流畅性和线下就医购药的便利性。

三、关于建议“强化居民医保账户和用药安全”的问题。在医保账户安全方面,“互联网+医保”推广视频识别、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参保人通过实人认证方式激活后,在线购药会校验生物特征、医保电子凭证等身份识别认证体系。医保电子凭证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以动态二维码展示,能够确保个人信息和医保账户安全。

在用药安全方面,近年来,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和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互联网+医药”用药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对药品网络交易的监测。发挥“以网治网、以网管网”作用,开展药品“净网”行动。一方面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及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的网上监测和巡查,严厉查处通过网络违法发布信息、无证经营和违法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抓好执业药师线上多点执业。2022年底在龙湾区、瓯海区创新探索“执业药师线上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借助互联网平台及数字药监系统,形成注册登记、账号登录、人脸识别的唯一性,保障审方过程中的真实性,不仅有效破解监管难题,也完善了药品经营和执业药师治理体系。三是持续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政策。通过宣传《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和即将出台的《浙江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普及基本药物知识和公众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公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四、下步计划

为充分利用互联网医院建设平台优势,满足群众多样化购药需求,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推进我市药品“网订店送”纳入医保结算。

(一)推进先行先试

积极对接省“智慧医保”专班,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原则,先行先试一批,探索已在市监部门备案开展互联网销售服务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现“网订店送”医保结算模式,稳步实现“互联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县县全覆盖,不断优化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二)持续宣传引导

持续通过多渠道说明“互联网+医保”申请条件、开通流程、支付范围等,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互联网+医保”定点。同时,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办理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准入限制,加强事中服务事后监管,确保医药服务质量和安全。此外,做好“互联网+医保”医疗机构配送工作及“温州医保慢病药品第三方配送平台”公众号的推广和宣传,扩大慢性病药品线上续方、远程支付结算知晓度,使更多参保人享受送药上门服务。

(三)坚持安全监管

针对药品市场管理混乱等问题,市监、卫健等部门将继续做好上架、包装、配送等环节的全过程安全用药管理。我局将结合“信用评价”、协议管理等监管手段进一步从严从实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护航参保人用药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李晶晶,联系电话:88880929。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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