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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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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9月8日-9月19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主要是关于“总则1.2编制依据”,有网民提出“编制依据中不应该用‘等’,建议依据写明为佳”。 二、意见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该条反馈意见不采纳,理由是如一一列举国家、省级、市级3个层面的编制依据,将占用大量的篇幅,且“等”字表示编制依据列举未尽之意,符合行文规范。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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