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督查调研统一监督电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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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第三督查调研组定于2023年9月27日至28日到温州市开展督查调研。为便于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设立统一监督电话,电话号码为0571-87054151,本次开通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如有民营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针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涉企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欢迎拨打监督电话反映。督查调研组将对来电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将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核实处理。 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第三督查调研组 2023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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