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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30 13: 55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绿色温州”(http://sthjj.we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37号;邮编:325027;电话:0577-88362963、88368067;传真:0577-8836241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扎实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多措并举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不断加强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网络体系。

(一)主动公开

一是融媒体宣传热度排名全省、市前列。“温小保”融媒体立足于“两微一抖一号”四大新媒体平台,2023年融媒体平台共制作、推送短视频86条,播放量70.6万人次;发布图文信息978篇,阅读人次约272.32万次。“温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在2023年曾力获全市市级政务新媒体账号运营效果排名第一名。

二是每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如温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和2022年温州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同时首次召开了线上新闻发布会。

三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别是水质、环境空气质量、重点行业企业排污环境等公众密切关注的环保信息。2023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2022年结转2件,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3件,因此共按时办理答复71件。71件办结件中,按办理结果分:予以公开的26件、部分公开的10件、不予公开的5件、无法提供的29件、其他处理的1件;按申请方式分:网络申请36件、信函申请34件、当面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栏目,核实发布文件,做好查漏补缺,规范发布形式,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推进“绿色温州”、“温州生态环境”平台建设,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环境政务信息宣传阵地建设。围绕温州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通过“绿色温州”、“温州生态环境”,及时为群众解读重大政策,回应舆情和社会热点等,为社会各界了解生态环境工作提供准确、及时、权威信息和便利服务。

(五)监督保障

全面加强监督保障,不断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内部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定期自查,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确保内容准确、标书规范、公开及时,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2023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7

0

4

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1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2

0

1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2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1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5

0

0

5

0

1

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围绕政务公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仍有一些差距,一是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二是部分文章用词不规范。

针对存在问题:一是责任到人,要及时更新内容,确保各类信息、新闻的及时性、时效性。二是对局官网管理工作开展定期检查、排查,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问题。

2024年,我局将按照有关要求和《条例》规定,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提升公开时效,强化网站功能,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群众对生态环境领域的信息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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