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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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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4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有一网民提出“增加一条加大优待退役军人落户”。 二、意见处理 市公安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予说明,网民提出的此条意见,在我们已经施行的《温州市户口迁入规定》中的第七条第(五)点中已经有了体现,即“大中专院校毕业、军人退出现役等原因未落实就业的人员,可以将户口迁回入学(伍)前或现家庭户口所在地”。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通知》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公安局 2024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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