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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召开“政在发布”线上新闻发布会(第18期)
发布日期: 2024- 10- 09 10: 16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字体:[ ]

发布人:朱奎(市住建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为了进一步促进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规模扩大,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所需物品材料购置的补贴活动。本次活动有效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12月31日。补贴对象是2022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包括城镇住房和农村住房。

本次主要针对装修改造过程中,购买用于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整体卫生间等物品和材料,按照上述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消费者首先要进行“装修告知登记(备案)”。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温州物业”公众号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人在“温州市智慧物业公众服务”平台上根据提示办理装修告知登记。装修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才有资格申请补贴。

申请人装修(改造)所用的物品和材料购置完成后,按照属地住建局指定的方式和地点申领补贴。申领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装修告知登记凭证、房产证明、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合同、纸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附件1)、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或装修开工后施工)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附件2)、产权人银行账号等,支付凭证和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4年8月22日-12月31日,并与合同保持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以从高选择享受。集成灶、热水器等家电类商品和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等智能家居类商品不在本补贴政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