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关于《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 ||||
|
||||
《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9月29日-10月29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网民在联系邮箱发送的《怎样才能做好垃圾分类???》的投稿信息,提出了要加强市场机制和法治在垃圾分类中的良性循环作用,主要包括:加强对屡教不改不按规矩扔垃圾行为执法,加强对环卫企业的履约监管,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量的控制。 二、意见处理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因该网民投稿信息中提到的罚则在《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已有完整的表述,《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不再重复赘述。《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内容主要是规范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分工,明确投、收、运、处四环节工作目标、联动机制,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实现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管理。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