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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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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9月30日- 10月30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共4条,包括:货币补偿(含临时安置费)按时足额发放、优化补偿标准和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方式、优化工业用房调换适用条件、明确房屋用途改变补偿剩余期限的计算时点等意见。 二、意见处理 市住建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市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办法(试行)》的制定工作。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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