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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8日,我市将举办2024温州马拉松赛事。为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区域“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 二、管控时段和区域 2024年12月8日0时至15时,马拉松赛事起终点周边500米区域(即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区域,华光路以东、襟江路以西、会展路以北、瓯江路以南区域)与赛段沿线(即瓯江路<近飞霞北路>—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江滨东路—华光路—瓯江路—骄泰路—机场大道—致富路—机场大道)周边500米区域设立为临时禁飞区,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临时性飞行管制。 三、管控措施 (一)临时管控期间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施放,军事、海关、警用等特殊任务飞行除外。因执行拍摄活动、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任务所需的航空器,需事先报经公安机关同意后,方可在规定区域及时间内飞行。 (二)以上时段和区域内,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开展的“低慢小”航空器操作人员和器具信息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如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三)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制止;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市民群众凡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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