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委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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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日至6月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温州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7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温州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温州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整改责任。市委切实增强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任务。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会等6次,制定145条整改举措,对41个具体问题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三是坚持高标推进,全力提升整改质效。建立巡视整改进度定期报告、过程督导、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和市县两级巡视整改责任“四张清单”,持续放大巡视整改成效。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87人次(党内警告102人、党内严重警告42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27人);政务处分30人次(警告11人、记过3人、记大过3人、撤职2人、开除11人);组织处理6人次(免职1人、其他处理方式5人);诫勉13人,教育提醒18人;建立完善制度51项;挽回经济损失20446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学思践悟、以知促行。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一认领责任并作对照检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21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07个。全程全面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打造提升市级循迹溯源示范点12个,制定促进强基提能暖心增劲“12条刚性举措”。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活动,发布《“八八战略”温州实践案例集》,编制《温州市“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综合评估报告》和《温州市2022年贯彻落实“八八战略”情况报告》。 (二)以实干实绩“续写创新史”。成功举办2023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开展提升研发强度常态化攻坚行动,推广“头部企业+大学(研究院)”创新联合体模式,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66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344家。深化民营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制定落实《温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195项任务清单,制定《深化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五年工作计划(2023-2027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排名居全国前列,“利企安企暖企”等经验做法全国推广。获批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等6个国家级试点。全市R&D经费占GDP比重达2.61%,每千家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达14.15家。科技教育人才“三位一体”工作纳入省创新深化试点,省“315”科创体系建设工程连续两个季度获评5星,国家创新型城市排名全国31位、比上年提升5位,位列全国最具人才吸引力城市百强榜26位。 (三)统筹推动区域和城乡发展。围绕打造区域中心城市,部署实施“强城行动”,系统实施空间重构、产业创新、循环畅通、品质提升、功能优化、文化赋能等六大行动,进一步强聚合、强经济、强循环、强品质、强功能、强文化,一体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推进龙平苍一体化、提升县城承载力,着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三极。形成《生产力布局与发展规划》,推动“5+5”产业强链补链延链,2023年全市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4%、9.9%,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4%;杭温高铁全线完成铺轨,温福高铁前期取得突破,温州机场三期扩建预可研报告获批,青文高速、泰顺通用机场等开工建设,加快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二、关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转变方式推动市域发展。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一港五谷”项目和企业集聚。健全完善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机制,召开“两个健康”直通车12期,交办事项84个,“帮企云”收集并化解问题8474个。出台《温州市深化华商华侨综合发展先行区建设促进华侨经济回归实施方案》,2023年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现进口额116.1亿元。 (二)强化数字经济核心地位。中国(温州)数安港系统构建“九个一”架构体系,落地签约数字经济生态重点企业152家。全市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实现增加值250.3亿元,规上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34.1亿元,累计招引亿元以上数字经济项目60个。新增省级产业数字化服务商16家,加强“未来工厂”试点企业辅导和服务。形成《温州市数字产业发展规划》,国际云软件谷核心区入驻规上企业14家。 (三)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完成88家企业“数据得地”快速供地2197亩。推动低效用地盘活提升,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56万亩,整治提升低效企业1352家,全市规上工业亩均税收37.9万元/亩。修订完善上市服务机制,2023年上市过会企业数居全省前列。深入实施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新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单体制造业项目16个,全员劳动生产率较上年增长5.62%。 (四)提升“地瓜经济”综合能级。实施产业链供应链升级和“贸易强市”建设行动,积极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建立225家重点帮扶企业清单。2023年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商务活动180场,成功落地6家“全球招商合作伙伴”,全市实现海外技术交易额9.98亿元。制定《温州市招商引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提升工业项目投资完成率。温州市跨境贸易、公共资源交易两项指标成为全省标杆指标。举办涉侨活动22场,落地“四个一”配套体系,签约温商回归项目59个。 三、关于“建设高能级共同富裕统筹引领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共同富裕市域样板建设。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温馨善育”品牌打造,全力推进“颐养温州”建设,6个案例入选全省第3批共同富裕最佳实践。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大项目46个年度投资完成超过100%。山区5县GDP增速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主导产业规上产值499.67亿元,“四大千亿”投资完成705.6亿元,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二)聚焦缩小“三大差距”。深化“扩中提低”九大促进行动计划,全面推开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7个山区县特色指标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省“一县一策”自评估工作,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居全省第1,2023年群众“四感”满意度测评较上年持续提升。“医保纾困”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4.1万人,建成乡镇级“助联体”185个、村居(社区)服务点3594个。 (三)深入推动乡村振兴。建立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动态培育库,组织2023年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实施人才引领山区海岛县共同富裕“1035行动”,启动千名农播培育计划,举办全市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出台《温州市2023年农业“双强”行动实施方案》,预制菜、牛奶业等“六个一”农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开展清理培育规范提升行动,推动经营异常合作社占比下降。 (四)扎实筑牢共同富裕绿色基底。21个重大环保问题及13个污水网格项目均如期完成整改。对34条河道加强常态化水质监测,对乐清4个水库加强水源地管理,水质均已达标。乐清市创成第七批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瓯海区、平阳县、苍南县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重塑“调诉引流、调解优先”机制,全市民商事纠纷诉调比达1.56。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案件败诉防控与治理的若干举措》,开展败诉责任追究调查工作,开展涉企刑事案件专项执法检查,在自查阶段发现问题案件65件、均完成整改。结合市委第三轮巡察同步开展法治督察,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512场次。 (二)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开展城乡建设、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依法征迁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对涉征迁领域的信访事项加强双向规范和双向追责,全市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0%。研究制定《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有序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市县两级法治满意度。 (三)扎实推进基层治理。挂牌7个“民转刑”涉案属地及部门,建强矛盾化解、心理服务阵地,梳理形成社会治理领域重点数据目录约1800万条,持续加强物联感知中心建设。建立基层数据认领、校核、救济工作机制,协调落实12类数据有效回流。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强基提能”八大工程,加强“五失”人员排查帮扶,全市排查矛盾纠纷8.5万件,挂牌督办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7.1%。出台《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实施方案》,深化乡镇(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站式”机制,推动“三官两师一员”柔性下沉。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召开全市领导干部教育警示大会,制定落实《以案为鉴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20条措施。在洞头、苍南、龙港等地探索容错免责、尽职免责机制,2023年以来,共减责3人、免责9人。开展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对部分市直单位、公办学校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同步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 (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肃查处政商交往领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共查处相关违纪违法案件45件。出台《推动政商关系亲清正循环集成改革工作方案》,迭代升级“三清单一承诺”并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随意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42个,着力构建清而有为、亲而有度的政商关系。 (三)切实加强“一把手”监督。市委书记对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市纪委常委会“一对一”听取12个县(市、区)和4个市直单位“一把手”有关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紧盯“关键少数”,2023年以来,共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27起27人。出台《关于实施“清廉强基”计划的工作方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一把手”聚焦。优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数字监督平台,向党委(党组)“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发布履责任务40条。 (四)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对十二届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送审情况进行全面复盘。完善“四方联审”机制,优化温州市巡察整改全程监督平台,建立巡察整改“三张清单”,十三届市委第一、二轮巡察整改率达99.7%。呈报《温州巡察(要情参阅)》专刊5期,动态研判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 六、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监督质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构建2023年度政治监督“5+N”项目体系,共查处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17起30人;树立查办案件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的理念,查处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以实际行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强化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体会商会,精准确定处置方式,严格审核处置结果,推动问题线索转立案件数同比增长64%,并查处11个有震慑力的市管干部案件,切实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加强以案带案,2023年处置的市管干部问题线索中,来自审查调查的占比较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 (三)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与人大、司法、审计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出台《温州市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党员和公职人员不起诉案件情况工作办法(试行)》,及时移送有罪不起诉公职人员和监察对象案件线索并调查处置。健全纪巡审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提升贯通协同质效。 七、关于“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廉洁风险仍然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严肃查处金融领域腐败案件,开展市属商业银行不法贷款背后利益勾连问题专项检查,通过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整治、优化员工行为排查等方式,问责处理38人。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开展金融风险排查,立案1件。 (二)扎实推进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深化纪委公安“1+1”协同合作模式,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摸、办案力量强化等五项机制,推动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深化招投标“公优廉”一体化监管机制建设,打造“四个一”招标代理信用监管等多个实战应用场景,推动标前“智审”、标中“智管”、标后“智查”。 (三)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风险防范。加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查处收受干股分红、以借贷名义受贿案件13起13人。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集中清理行动,自查发现违规经商问题10起10人并依规处理。完成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有关亲属在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填报工作。 (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率先开展“铁纪治渣”专项整治行动,深挖建筑垃圾领域背后的腐败问题,党纪政务处分76人,开展涉企执法“1020”专项监督,指导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执法行为。 八、关于“严纠严治‘四风’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出台《常态化纠治“四风”问题工作机制》,建立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逐一核查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并查处背后的“四风”问题4起25人。制定《温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常见行政处罚类案件量纪规范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常见行政处罚类案件量纪以及从轻情节认定程序。 (二)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并查处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形成强大震慑。制定出台招引项目投资评估办法,提升项目投资完成率。制定出台《温州高新区(经开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工作流程管理方案(试行)》和《温州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工业项目达产联合验收处置工作方案》,实施招引项目全周期管理。对全市2951个行政村的基础条件和需求信息进行排摸,组织开展全市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培训交流。 九、关于“市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常委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一岗双责”,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市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促进“两个健康”等10个方面走前列作示范举措。出台实施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10条举措”,实施“党建惠民、为民解忧”等行动,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开展“用心用情办实事解难题‘1+1’”,领办推进发展难题426个、为民办实事429件。市委领导领衔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调研,组建科技轻骑队131支,实施“瓯越英才计划”,新增省级以上领军人才38人,着力破解人才、土地等要素制约。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短板弱项较为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关于加快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若干举措》,围绕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优化班子功能结构、加强年轻干部培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协同推进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举办温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专题研修班等培训班共10个,进一步提升干部服务中心、担当作为的能力。 (二)从严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把选人用人问题查摆作为市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细化整改举措。市县两级系统推进选人用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对《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市县两级制定完善温州市干部推荐记录备案实施办法、向新任“一把手”发放选人用人工作提示单等长效机制16项。组织全市4000多名组织人事干部签订“六个绝不”承诺书。 (三)一体推进干部工作。重视各年龄段干部的选配,有序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深化制度性交流,完成2023年度132名选调生录用。完善公务员招录专业联审机制,开展公务员队伍结构分析,注重从国有企事业单位调任优秀专业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四)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反馈问题开展分类核查,并予以相应处置。实施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应清尽清、违规取酬应退尽退、违纪违法问题应查尽查。进一步严肃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要求,将干部兼职作为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监督核查力度。 十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水平建设新时代党建高地。完善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制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领衔工作清单,推动书记领衔攻坚示范整固、项目推进、组织保障等项目。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强基固本、争先攀高”行动,召开瓯江红“共享社·幸福里”建设推进会等现场会。完善基层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红七月·服务月”活动。 (二)推动党建责任传导层层到位。强化各领域党建考核,落实牵头部门“抓行业、抓党建”双重责任。加强市属国企党务工作力量。出台《全面加强村社带头人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强化村社干部“选育管用爱”全链条建设,锻造一支践行“两个分量有多重”的基层骨干力量。 (三)以党建引领乡村经济发展。推进“瓯江红·共富工坊”建设,5个山区县所有乡镇和31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实现“共富工坊”全覆盖。印发“共富工坊”《建设标准》,制定《金融助力瓯江红“共富工坊”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抓好35家后进“共富工坊”专项整改。召开全市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比拼现场会,开工项目479个。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清单,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与重点村社进行结对。 (四)加强村社干部队伍建设。对“一肩挑”储备人选进行动态更新,制定加强村社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工作计划。出台《全面加强村社带头人队伍建设若干意见》,严格落实村社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开展发展党员“提质扩源”专项行动,开展四类问题党员处置结果“回头看”。 (五)充分发挥两新党建作用。扎实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新建党组织300个。加大小微园党员发展力度,开展规范化建设“双月攻坚”,出台《工作规范》和《操作手册》。制定互联网行业党委工作机制,市县出台《中共温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快递物流行业党委分设文件。 十二、关于“整改责任落实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巡视整改实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产业平台升级,都市区中心城区一体化46个重点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1.8亿元,沿江快速路一期(西段)工程和温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中心项目完成率均超时序进度推进。温州湾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方案完成申报。 (二)夯实整改监督责任。制定上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回头看”工作方案,复核复查已作出处分案件和予以了结问题线索。制定《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问题线索和案件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进行重点处置和督办,并实行“销号制”管理,确保处置质效。 十三、关于“有的整改举措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处理问题56个。对违规兼职取酬的2名退休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款138450元。开展“全面对照、全线整改、全域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强化举一反三,不断放大巡视巡察整改综合效应。 下一步,温州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温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问题销号。加强问题整改的动态跟踪,坚持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已完成整改的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确保如期销号。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注重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在“当下改”的基础上做好“长久立”的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放大巡视整改成效。三是注重推动成果转化。把巡视整改作为市委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温州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大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温州奋力续写创新史、走好共富路、争创先行市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962662;邮政信箱: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邮政编码325000,信封上请注明“对温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xszg2023@126.com。 中共温州市委 2024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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